我遇到一個狀況....
我已標得一間法拍屋...且點交完了....已辦理產權登記.....
不過債務人仍有遺留物在屋內.....而他們卻表明願意加一些錢....買回去......
我們還是尊重對方的意思.....願意賣他(因為神明廳還在....怕麻煩...加上多加50萬...還可以)....不過他卻說要給他一些時間籌錢買回去.....
不知這其中有沒有陷阱?.....如果當初他們想買回去.....不是可以優先承購嗎?
為何要等到被拍走後.....反過來拜託我們要讓他加錢買回去呢?.....
這種情況合理嗎?....我的一些朋友都覺得不合常理.....
但又不知道對方為何提出這樣的要求.....
想請問您對方可能會有什麼意圖呢?
請給小女子解解惑......
2006-11-22 12:16:3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萍子格格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謝謝大家的幫忙解惑.....
那個案子法官點交當天.....債務人並不在場(已搬到別地方住了2年多).....法官對於遺留物..則要求我們填寫物品清單....再呈報給法院........法官在門口貼了一張執行點交與000接管的公告....只是還是很疑惑.....債務人一直說要買回....但卻一直拖延時間....而我們也表明如果他願意把神明廳遷走...也會給他一點搬遷費....
但他又堅決要買回.....似乎沒有要談搬遷費要多少的問題...
真的很奇怪.....這樣拖時間....對他有好處嗎/?
還是我們有不清楚的盲點...漏洞讓對方有機可乘.....
2006-11-23 11:01:06 · update #1
債務人對自己拍賣的房子沒有優先承購權,甚至債務人本身不能參加投標,必須以親友名義與別人競標,對方也許有參加投標,只是價錢輸給您。當然大部份的債務人面臨財務困境,如果有能力買回,早就先還銀行貸款,也不用被拍賣,所以縱使想買回,也是有心無力;另外一種情形,房子早期貸款金額超過目前房價,或者債務人為人做保,不得已只好讓債權人拍賣房子;他無法解決債務,但卻有買回這間房子的能力,尤其現今銀行房貸寛鬆,只要信用無瑕疪,買房子並不需準備很多的自備款。好在您已完成房屋點交,雖然尚有留置物未處理,至少房子由您在使用保管;目前您們雙方買賣價格已談好,您可要求由您指定代書,辦理產權過戶,對您才有保障。依我們多年法拍實務經驗,債務人通常會以買回的藉口,試探投標人預期的投資利潤是多少,來決定索討的搬家費多寡;所以我們碰到債務人要求買回時,初期都以各種理由回絶,直至對方確實有買回誠意,才會進一步談買賣過戶細節。請您多注意,對方有無可能是這種情形。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空屋陷阱_big.gif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11-23 18:49:36 補充:
如果房子尚未點交,拖時間對他們有利,而現在已完成點交,時間是站在您這一邊;您已經退一步願把房子賣給對方,其他條件可以稍為堅持,對方財務可能不佳,買回有困難。給對方定下時間表,逾時不再出售;不用擔心神明廳的問題,找道士把神明廳請到寺廟;其它留置物不來領取,直接聲請拍賣,協商法官定價不要太高,屆時賣不出去,您要承受再丟棄。
2006-11-23 05:36: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Yahoo!奇摩部落格,紀錄關於法拍屋的標購,如果想要了解什麼是法拍屋,可以到這個部落格逛逛唷!http://tw.myblog.yahoo.com/linandy0326
2006-11-30 09:04:3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要看前屋主有無住在裡面,若還住在裡面,就可能變成海蟑螂。
一般而言前房客的東西最麻煩,不能亂丟,不然會有糾紛
所以點交時,除了趕人走,順利清除前屋主雜物也很重要。
若對方人還不錯,我建議你可以收訂金(現金)並簽約,註明時間到了沒付清,則訂金沒收。 錢先到手才是真的, 且連訂金都沒有就不可能有能力買回去只是在拖時間而已。
2006-11-22 13:04:5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ason 大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