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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主委.副主委.皆請辭.由當初該棟的次高票替補.
1.他們是直接接替主委.副主委的職務嗎.還是要重選
2.住戶大會一年可以開幾次
3.如今年第2次的5分之1門檻以通過"並開完會"(第1次3分之2未過).那今年第3次需要多少的門檻

2006-11-21 16:49:1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darren638525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嗯~一.一般社區大會都是只選委員,至於其他功能委員或主委...等,大都是  由管理委員相互推舉的,所以,補上來的委員由委員間相互推選即可!二.按照規定:社區住戶大會一年至少開一次;但是並未限制開幾次?  新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除規定可由住戶連署召開外;亦可由委員會  視實際需要召開!(要開幾次,就開幾次)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同一會議,第二次只需20%人數出席,  即可算數!除非貴社區規約特別訂定規則;否則,第三次召開也是比照  辦理!

2006-11-21 18:05: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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