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地方政府特考 四等一般行政 行政法
45(D)行政機關無事務管轄權與無土地管轄權而作成行政處分,其法律效果如何?
A.兩者皆無效 B.兩者均對行政處分不生影響
C.兩者均可補正 D.前者無效
為什麼答案不是(A)?? 行程法第111條 未經授權違背專屬管轄權是無效
土地管轄權不是就是專屬管轄權???
2006-11-21 16:24:3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my 2 in 教育與參考 ➔ 考試
我想答案應該是錯了,依據行政程序法111條第六款【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和115條規定【行政處分違反土地管轄之規定者,除依第一百十一條第六款規定而無效者外,有管轄權之機關如就該事件仍應為相同之處分時,原處分無須撤銷。】所以答案應該是A沒錯。
2006-11-25 11:36:42 補充:
那麼請問是依據哪一條法條呢
2006-11-30 23:06:48 補充:
原來如此謝謝你
2006-11-22 15:51: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世民 7 · 0⤊ 0⤋
依行程法第115條規定解釋,雖然土地管轄有錯誤,但原本有管轄權之機關如就該事件仍應為相同之處分時,原處分無須撤銷。也就是說.這各違背土地專屬管轄的處分是有可能有效,而且無須撤銷。
2006-11-27 16:23:41 補充:
順便引述以下同學(rosalinda)的見解[行程法第111條.違背專屬管轄是指違背權力分立之類的重大明顯瑕疵.因此違背111條的專屬管轄和115條的土地管轄是不同意思]..這是他的看法
2006-11-27 11:20: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my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