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有關商標法的問題~專利的問題
假設目前的案例是...
1.甲打算開一家店.名字叫"小叮噹燒肉店"
甲擔心這家店的生意如果很好以後~
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仿冒~改名叫"XXX燒肉店"
所以他想把
"小叮噹燒肉店"6個字和"燒肉店"3個字的
商標權.專利權都買下來~~這樣的行為可以嗎??
2.那是不是要到政府的工商課去做登記?
3.那去登記需要準備什麼樣的資料?還是該到哪裡洽詢會比較清楚?
4.是不是註冊商標以後~如果有人在動用到這樣的東西~都可以一商標法請求賠償呢??
請有經驗的大大分享~~謝謝!!
2006-11-19 19:52:16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那一開始發明"燒肉店"的人~也都不能把"燒肉店"3個字申請專利嗎?所以坊間才會出現越來越多的燒肉店
那這樣對燒肉店的創始人~不是就沒智慧財產的保障嗎?
還是因為政府覺得"燒肉店"這三個字應該是共用的~
2.如果"燒肉店"這三個字從沒人用過~那申請時還是要列入不在專用之列嗎??
2006-11-20 07:41:58 · update #1
to.我要年輕~
所以.最後再確定的就是~假設如果一開始沒人申請過的話.就可以把"燒肉店"和"小叮噹燒肉店"分開獨立申請嗎?~以後若有人動用到"燒肉店"3個字.我們就可以依法求償嗎?謝謝你^^
to.啪啪走~
你又沒有我的mail.怎麼寄押~你在開玩笑嗎?
2006-11-21 10:23:51 · update #2
你這個問題是商標權的問題,和專利並沒有關係,你主要是怕以後有人拿這個名字再去另外開店,所以你可以把"小叮噹燒肉店"這六個字拿去申請商標,那以後人家要用就要付你加盟金,當你的加盟店,如果不想付加盟金就直接拿去用,那麼你就可以去告他侵害你的商標.商標申請是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不過你要先去查詢小叮噹三個字有沒有人已經用在燒肉店拿去申請了,如果人家已經申請了,那你只是白白浪費申請費,而且燒肉店三個字應該是不可以申請的,因為燒肉店三個字並不是只有你專用,是大家都能用的,你也可以申請"小叮噹燒肉店",然後"燒肉店"三個字在申請時把它列入不在專用之列,這個商標才會核准.總之,先去智慧財產局的網站查詢看看"小叮噹"是否有人申請了,再來決定要不要申請.智慧財產局的網站:http://www.tipo.gov.tw/商標註冊申請書http://www.tipo.gov.tw/trademark/921128/01-1商標註冊申請書.doc智慧財產局的電話:02-27380007轉7570商標權組如果你在申請上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打這支電話去問服務台.
2006-11-20 10:36:58 補充:
燒肉店是在國際分類第43類
2006-11-20 16:44:39 補充:
呵~第一個想出燒肉店這三個字的人當然可以去申請呀!他也可以不必列在不在專用之列,但是差就只差他並沒有去申請,所以燒肉店變成大家都可使用的通俗名稱,就像太陽餅的年代已久,已經不清楚是誰發明這個名詞的,所以在市面上有各式各樣的太陽餅,台中太陽餅.正記太陽餅.老太陽餅...,所以太陽餅也是大家都在用的名稱,曾記麻糬也是呀!當初曾記麻糬的原創人也是沒去註冊,所以現在花蓮才會有一堆的曾記麻糬.政府要對一個名詞的創作人有保障,也要這個創作人有去註冊,因為沒去註冊,以後要舉證這是你發明的真的有點難,一個名詞用久了就變成通俗名稱了,就像最近的例子,珍珠奶茶是誰發明的?你要如何舉證珍珠奶茶是你先用的?
2006-11-23 10:26:35 補充:
就像啪啪走說的,現在燒肉店已經是產品的類別了,燒肉店三字現在去申請也是產品說明,因為大家都知道燒肉店是賣什麼了,所以你現在要請也太晚囉!除非是第一個想出燒肉店這三個字的人,然後那時候根本沒人知道燒肉店是賣什麼的店,那時候就可以請,現在是白搭囉!
2006-11-20 05:33: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雨晴 6 · 0⤊ 0⤋
行政商標法.侵權.設計.迴避.商品化等等在於如何證明有標示商品合法後 是 刑民法的問題至於刑民法問題 法律.才能合乎法律程序。...法律分類非常詳細多而複雜每個行業有所不同範圍亦 不同商標註冊, 商標申請, 商標, 商標圖案, , 商標英文, 商標r, 商標侵權, 商標logo.侵權.設計.迴避.商品化等等【 代理商提起告訴】.遽認其有證據能力等人【自行委請鑑定者】遽認其有證據能力【違反公訴罪行刑期】【新修正商標法參考意見 95條96.條97.條】【代理商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法律上是兩回事【公訴罪行刑期】[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公訴罪行]刑期
2012-06-23 11:37: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法律專業的天空 7 · 0⤊ 0⤋
如同上面兩位大大所說的.都很正確.但我幫你查詢後.你可能趕快換名稱.因為商標已被申請走了.如下方網址:
http://tipo.hinet.net/TIPO_DR/servlet/InitLogoPictureWordDetail?sKeyNO=084008818
至於後面烤肉店因為是產品說明.違法商標法商標法 第23條 商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註冊:
第一項第二款〝表示商品或服務之形狀、品質、功用或其他說明者。〞
所以不能申請.但你放在不專用內就可以了.
如還有疑問跟幫忙.請參考:
http://home.kimo.com.tw/jacky_1212/
2006-11-23 09:49:3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天若有情 6 · 0⤊ 0⤋
你問我的問題我已經回信給你了,有相關問題歡迎在寫信給我,商標法有提到關於說明性文字不得註冊,燒肉店會歸類在4302的餐廳類別。
2006-11-21 04:50:3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