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年前申請破產,今年已經第4年了,我想問問會收到通知才正式解除,還是到期那天做自動解除破產,那我現在可以去銀行開戶口嗎,是不是還是由破產管理處的信件才可以開戶口的.
2006-11-19 16:00:4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英文有限,煩請以中文作答,謝謝!心急人上
2006-11-20 05:49:15 · update #1
不用有特別準備. 破產主任會在憲報及/或報紙刋登通告, 話比全世界知你即將破產到期, 睇下有無人反對你解除破產. 如果係限定時間內無人反對, 而你在破產期間無違反任何破產規例, 咁個破產主任會寫report向法庭申請解除破產令. 你會收到破產管理處的信, 告訴你你在某年某月某日解除破產, 並會附上一封信, 俾你憑信向法庭申請正式的解除你唔一定要攞呢封證明書, 攞與唔攞你都係正式解除破產). 你憑破產證明書可以去銀行開戶口.
你亦可選擇將解除破產令刊登在一份本地報章及/或憲報上,其實際作用是公告天下, 你已經解除破產, 回復自由身啦.費用是HK$355.刊登的做法實際上並非法律所規定的必須措施. 但我會建議你刊登. 理由如下:
當你破產, 你的個人資料及破產詳情等將被紀錄於大部份的信貸資料公司的資料庫內. 雖然法例規定當破產人完成破產情序及被解除破產後, 所有人或機構不得歧視破產人, 但實際上大部份銀行或財務機構都會以 "商業理由" 拒絕和你交易. 但某些銀行或財務機構會考慮破產人完成破產情序後再和他做生產. 可是, 解除破產是不會自動在信貸資料公司的資料庫內update的. 你只可在解除破產令後以書面形式要求告你破產的人或機構, 在你解除破產令後, 將你解除破產資料於信貸資料公司的資料庫內作出update (如果你是自已申請破產, 你便需要自已去信信貸資料公司, 要求他們update你的狀況). 但大部份人/機構都只會得閒先做, 甚至陽奉陰違. 但如你將解除破產令刊登在憲報上, 所有信貸資料公司的資料庫都會自動作出update, 省卻你不少時間/麻煩.
2006-11-20 16:00:27 補充:
sorry. 上面打漏左字, 應該係: "......一封信, 俾你憑信向法庭申請正式的破產解除證明書.(你唔一定要攞呢封證明書, 攞與唔攞你都係正式解除破產). 你憑破產解除證明書可以去銀行開戶口."
2006-11-20 10:57: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eterchan7708 7 · 0⤊ 0⤋
對不起!評你為負面。 因問題重點是:剛過了4年期,意思是仍未收到破產管理署任何文件,是否未收文件亦等如自動解除破產令? 及這時如無任何文件,是否可普通人般往銀行開戶? (請不要把所有人的問題,也抄寫相同答案,而未留心問題的意思。)
2007-02-04 22:13: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Tabo 2 · 0⤊ 0⤋
你要約見破產執行官取回証明書,証明破產期已過。
如見你尚未取回証明書,你無法開立户口
2006-11-20 08:34:0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CARRIE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