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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犯了甚麼法?

2006-11-19 12:29:2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7 in 政治與政府 政治

3 個解答

程翔,廣東潮州人。1949年12月3 日生於潮州,是「與共和國同齡」的人。自幼閱梁任公《飲冰室文集》全集,求思國家發展的理想路途。1973年畢業於香港大學社會科學院,地理與經濟雙主修,原來的理想是探求區域發展的理想藍圖。後來覺得「開啟民智」更為根本,遂投身文字工作,於1974年加入香港文匯報,先後擔任國際新聞版和經濟版編輯工作。

為探求東南亞能否成立類似歐洲共同體的組織,於1981年前赴位於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的「歐洲共同體研究所」修讀有關之文憑課程,以優異成績(Distinction)畢業(得優異成績者僅一人)。同學多已讀取碩士學位,及是由各國政府遣送前來學習之官員。程翔只是普通記者,并無官職,卻能以優異成績取得獎學金。

程翔未及對有關問題作出研究,於1982年受報館委託,前赴北京創立文匯報駐北京辦事處,為採訪1983年開始的中英有關香港前途問題會談作準備。程翔自1982至89年在北京工作,報導中國開放改革初期的艱巨里程,期間親歷并報導了中英及中葡會談全過程,及基本法起草創始階段。并兼採訪重大外事活動包括戴卓爾夫人兩度訪京、基辛格訪華、列根總統訪華、日本中曾根首相訪華等等。期間被報社提拔任主筆及副總編輯,是當時文匯報最年輕的副總編輯。1989年發生六四事件後離開北京和文匯報。

其後與原文匯報社長李子誦創辦《當代》雜誌,由於經營不善,後期由葉國華先生入股協辦。期間在葉國華先生鼓勵支持下,同時創立一諮詢顧問公司,提供中國經貿發展顧問服務及出版一份英文的《中國經貿通訊》。

程翔隨後於1996年開始受聘於星加坡《海峽時報》,任該報東亞通訊員,主要報導大中華地區政治經濟動向。期間自1998至2000年派駐台灣,開始關注中國統一問題,成為中國人中難得地海峽兩岸都有長駐經驗的華裔記者。2000年始改駐香港,方便海峽兩岸穿梭採訪。為了解中國發展和統一問題的美國因素,程翔得到報社十分珍貴的支持,於2000及2004年兩度赴美採訪四年一度的總統選新加坡《海峽時報》首席中國特派員程翔,在北京被判間諜罪成。法院稱鑑於程翔「主動供述罪行」,以「自首案」處理,把程翔「減輕處罰」至判監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以及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程翔家人對裁決表示震驚及難過,已正式提出上訴,要求洗脫「間諜罪」罪名。 舉,取得美國政壇及中美關係的第一手資料。


【明報專訊】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程翔就間諜罪上訴一案,預料在本月底會有宣判結果。程翔家人昨日到政府總部請願,促請特首曾蔭權在本周參加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經濟領導人會議期間,向國家主席胡錦濤陳情,希望能「赦免」程翔刑責。程妻劉敏儀又透露,近日內地有消息盛傳程翔會在年底獲釋,但目前未能確認消息真偽。


學者解碼/專家評論
從程翔判決書看「法律常識」
愛國傳媒人程翔因「間諜罪」被定罪判監,公眾反應強烈,對於內地法院的裁決是否公正,都抱極大的懷疑。當公眾輿論普遍認為程翔的5年監禁是冤獄的時候,網上流傳出法院的判決書,披露法院將程翔定罪的理據,之後,親北京傳媒又作出異常獨家報道,不單為判決補白,更坦坦白白指明「上訴獲勝不樂觀」

2006-11-19 12:37: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背景
程翔生於中國大陸,在香港長大,中學就讀於聖保羅書院,畢業於香港大學經濟系,後加入親中報章《文匯報》工作,曾出任該報駐北京記者站主任、副總編。1989年間有參與六四事件的北京採訪工作,六四後為抗議當局的處理手法與報紙的轉向,與其他40多名同事一起辭職;1996年出任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


[編輯] 拘禁事件
2005年8月5日,新華社發佈消息稱程翔「因涉嫌間諜罪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依法逮捕」,指他「自2000年初,被臺灣國家安全局間諜策反並賦予間諜化名『陳元春』。自2000年初至2005年3月按照臺灣『國家安全局』指示在香港和內地建立多條搜集情報渠道,以金錢收買等方式搜集涉及國家政治、經濟特別是軍事等多方面大量情報,包括絕密、秘密級內容。程將上述情報轉報給臺灣間諜情報機關,對國家安全產生危害,為此臺灣間諜情報機關先後發給程翔間諜經費數百萬港元。」

程翔立場一直被指親中,並支持兩岸統一。據程翔妻子稱,他是為取得一份趙紫陽生前訪談錄而趕赴廣州,但在抵達廣州機場後就被公安人員帶走,4月24日開始失去聯絡。

家人相信逮捕是與這份訪談錄有關,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接受詢問時明確否認程翔被捕與趙有任何關係,而宣稱他是由於「根據境外情報機關指示,在中國內地從事情報搜集活動,先後領取大量間諜費」[1]而被逮捕,且他本人已承認有關罪行。5月31日中國外交部在網頁上刪除這段說話。

6月1日美國表示關注程翔被捕的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在2006年2月將案件發還國安部,要求作補充調查,7月底檢察院將案件交予法院處理;現程翔家人只能透過律師每月與在北京市郊一看守所拘留的程翔見面一次,間接了解程翔近況。

被捕期間,香港雜誌《東週刊》曾報道一名叫「黃偉」的女子是程翔的情婦,但黃偉其後在商業電台《左右大局》節目否認此事。


[編輯] 外界聲援
香港記者協會在程翔被拘後不斷透過特首曾蔭權與中聯辦向中央反映要求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處理程翔案件及盡快釋放程翔,商業電台則發起「聲音黃絲帶」行動,現時節目中每天都會有聲帶提示程翔被扣留的天數;另外還有由龍緯汶等人成立的聲援組織:營救程翔聯盟。除了香港民主派人士外,李鵬飛、徐四民等全國人大代表與全國政協委員亦對事件表達關注。

2006年7月20日,劉敏儀與國際記者協會、無國界記者在內的二十個國際團體,在全球十個城市(洛杉磯、巴黎、紐約、墨爾本、多倫多、波恩等等)舉行記者會,要求中國政府公正和公開處理案件,劉錄製的影片段在記者會上播出。


[編輯] 開審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成立合議庭受理案件,並在8月15日早上9點半開審,下午4時半結束審結,並排期宣判;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何培華與另一位律師作為代表律師;庭上程本人有發言並對自己辯護。由於案件涉及「國家機密」,以法庭面積太小為由不公開審訊,也不允傳媒旁聽但允許家屬旁聽;8月16日早上在原法庭對陸建華開審,

香港記者協會連同外國記者協會、民間人權陣線、程翔關注組等多個組織於開審8月15日晚上7點於中遮打花園舉行燭光晚會,聲援程翔。


[編輯] 宣判
程翔於8月31日早上9時在原法庭被判入獄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人民幣。法院指稱,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間,程翔與台灣間諜組織某基金會代理人薛某和戴某,按其佈置的任務,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將他人從北京等地向其提供的涉及國家秘密及情報的有關文字材料提供給對方,並以化名獲取酬金港幣30萬元,其行為已構成間諜罪。但程翔主動交代事實,並交出筆記本電腦證據,視作自首,獲減刑。(根據龍緯汶透露,某基金會是指中華歐亞基金會,而代理人薛某和戴某應是薛宏義及戴東清,而兩人均已離職。)

判決後,程妻與程翔關注組織不服判決,要求上訴。香港記者協會與部分立法會議員指判決過重。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案情涉及金額上前後有出入,反映證據不足。


[編輯] 獄中生活
2006年9月19日,程翔的哥哥程曦撰寫《我的弟弟程翔》一文,刊登於香港《明報》。程曦形容,他兩次去北京探望程翔時,程翔已一臉呆滯、乾癟枯瘦,說:「都怪自己中國情結太深了。」程曦提及,很多朋友都為程翔禱告,程翔突然說:「我在看《聖經》。」由於程翔向來是無神論者,本為基督徒的程曦聞言嚇了一跳。程曦說,程翔這次蒙冤,程母最傷心。程曦責怪自己當年不讓程翔出國讀書,「要是程翔去留學,命運也許改寫了。」
香港《英文虎報》引述程翔的妻子劉敏儀說:「他(程翔)的體重劇減,而他的高血壓情況也日益嚴重。」香港《南華早報》引述程翔的律師表示,程翔健康情況可能讓他有機會以這理由獲得假釋。

2006-11-20 15:12:5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洩漏國家機密

2006-11-19 12:35: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彥妮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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