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久把摳摳匯到自己私人戶頭被抓包後說要捐出來吳淑珍被抓包說要把錢捐出來趙建銘被抓包,說要把錢捐出來馬英九和他們事後處理的心態是不是都一樣哩@@
2006-11-19 07:20:39 · 20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我覺得你問的好,如果沒問或許有很多人跟你一樣被迷惑著馬英九的特支費摳摳是根據特支費相關規定的辦法去支領首長特支費為因公招待、饋贈、獎賞所需,為公共關係費性質;核支應檢具原始憑證,若部分費用因特殊原因無法取得原始憑證,可以領據方式列報,但不能超過特支費的二分之一http://news.yam.com/cna/politics/200610/20061003396682.html※ 買早餐給站崗的警察.給隨扈的生活所用雜支.等12月份整理出來後,出現的發票明細就會戳破民進黨的臭報料民進黨立委謝欣霓即針對馬英九的特支費案,向高檢署提出不法使用的告發,承辦檢官侯寬仁閱讀相關卷證後,決定展開約談行動。㊣高檢署說傳喚馬英九是關係人身分,不是被告,民進黨有用特支費的官都不說馬領用是不合法,只有那些沒當過官的,未曾使用或領用特支費的立委在那裡強行登陸,指鹿為馬,硬是要把最清廉的馬英九妖魔化,以遂行它的政黨貪污造一個都皆使然的大環境高檢署表示,除馬英九,查黑中心目前另有五件因特支費遭告案的案子正在調查中。至於這五案是否就是民進黨「呂、蘇、游、謝、陳」等案,高檢署則不予置評。http://news01.cdns.com.tw/20061114/news/jdxw/733760002006111321432280.htm馬英九跟吳淑珍與趙建銘兩個人的狀況根本就是天差地嘛鑽石.珠寶.名筆.禮券.國務機要費.身體健康.財團.金控疑雲,牽扯其中令人匪夷所思,這是我們所謂的第一家庭嗎?吳淑珍是被地檢署檢察官正式起訴成立的人1.刑法第134條.刑法168條.刑法210條.刑法214條.刑法216條等罪2.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等以上參照地方法院檢察署陳瑞仁檢察官之起訴狀趙建銘那可就更精采了,身為一位懸壺濟世的醫生,一朝翻身貴為總統女婿,不知為總統作好榜樣,竟然驕縱成性目無法紀,那種仰角45度的臭屁樣令人見了作嘔,還結合一些財團董作炒作內線竟然還悠哉自得,一連串的臭事,例如60萬的萬寶龍筆.名錶.200萬刷卡.出庭應詢由黑衣人夾道護送.頸部有病慣性45度仰角(活像陸軍砲兵105榴砲45度仰角最大射程待命姿勢).台大醫院最貴氣豪華的專屬休息室整理一下趙大官人異於常人的極致品味:◎獨鍾義大利經典純手工鞋TOD's,價格萬元起跳,10800-13800元◎休息室里專門擺放紅酒與白酒的冰箱,市價大約2萬5左右◎英國皇家知名品牌KENT & CURWEN純手工衣服,光是一件襯衫,售價從5600-11000http://news.sina.com.tw/politics/tvbs/tw/2006-07-14/191111976207.shtml有哪一家退休國小校長能養出如此品味超凡的貴公子★它是經過起訴羈押千萬金交保候傳的犯罪確定者馬英九跟吳淑珍趙建銘一樣的話那麼我們大家頭頂上的天就不是藍天白雲而是烏雲密佈
2006-11-19 17:53:31 補充:
如果我升上了研究生1級我也要學小米漿前輩一樣輕鬆於中間地帶,不過現在正在衝刺階段,眼見有些人黑白講當然得出來寫一些,否則那些綠腦的還以為它說的對
2006-11-19 09:55: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我要說真話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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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2 01:24: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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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5 10:45:2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佳梅 2 · 0⤊ 0⤋
白痴入戶頭沒報稅就是逃漏稅,所以一定要報稅,請不要再笨了好嗎。
2006-11-28 08:23:1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Baby 6 · 0⤊ 0⤋
馬將錢匯入私人帳戶是方便使用
但是沒有規定可以申報財產佔為己有
這就是貪污
滿口仁義道德
一肚子壞水
羞羞臉......
2006-11-24 05:45:0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昌明 6 · 0⤊ 0⤋
貪污的人一般黑啦,根本就是狗咬狗一嘴毛罷了。
2006-11-23 07:33:1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小陳 2 · 0⤊ 0⤋
馬英九沒有觸犯任何法律
特支費部份有兩種
ㄧ種需要發票的部份請入下面網址有詳細介紹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19267
不需要發票的另外依辦法律問題如下
關於特支費的法律問題
馬英九在特別費一案中,到底有沒有涉及貪汙不法。可以分成幾個法律層次來分析。
第一,特別費不用檢據核銷的半數,匯入私人帳戶有無違法,這是行政院的規定(原則上匯入首長帳戶,除非首長另有要求以支票或現金提領),當然沒有不法。
第二,特別費存入首長私人帳戶之後,以首長帳戶內的存款做為財產申報,是否不法?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一定金額以上之存款…即必須為財產申報。換言之,只要是私人帳戶中的金錢,依財產申報法,並”不問中間的款項是公款、私款或借款,是存款都要申報”。倘若馬英九有以該帳戶的存款提出財產申報,即被論斷有不法占用公款情事,則將陷入一個”極度荒謬”的規範矛盾,因為任何首長只要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將帳戶餘額申報財產即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但若”隱去該筆款項不申報,則又違反財產申報法”。這將使得首長無論如何必犯一罪。
↑↑↑↑↑
僅為老是說特支費申報財產
涉及貪污的人貼的
法律規範不可能如此荒謬,這時,貪汙治罪條例與財產申報法即不能分開論釋,而必須合併思考,並為調和式的體系解釋。這時,對財產申報法只有一個解釋可能,那就是,財產申報法所要求的財產申報,只是公務人員財產的暫時狀態,而非實質狀態,換言之,依法暫留於首長帳戶內的特別費,依財產申報法必須為形式上之申報,但不表示該筆款項屬於首長實質財產的一部分。亦即,以包含特別費款項的私人帳戶內存款進行財產申報,不能因此認定機關首長涉有貪汙。
第三,關於不需檢據核銷的特別費,其支用用途有無不法的問題。依規定,該部分特別費雖不用檢據核銷,但仍必須支用於公務。這中間就出現了非常弔詭的矛盾。一方面規定要用於公務,一方面又規定不用檢據核銷。
其一,有首長預見這個制度陷阱,他不但所有的款項均用於公務,而且都留下支出的原始憑證。這位首長,不會有任何問題。
其二,另一位首長,沒預見這個制度陷阱,雖然所有款項均用於公務,但由於不需檢據核銷,八年下來,也很難一絲不漏地交代所有支出的流向,或者就算交代了,由於沒有憑證,也難以檢驗。這時對無法清楚交代部分,檢察官能否判定其涉有貪汙呢?顯然不可以,因為法律規定其不必檢據核銷,即是基於行政便利的考量,改以信任原則,免去首長對支出的「證明義務」。檢察官不能在法律規定其免於檢據後,復要求機關首長負擔證明支出流向的義務。
其三,另一位首長,他意識到特別費不是薪水,但想到不用檢據核銷創造了將特別費納入私囊的空間,為避免留下紀錄,便拒絕讓款項進入其帳戶,改以”現金”或”支票”提領。接著將款項中轉到其他帳戶,便神不知鬼不覺了。這位首長絕對涉及貪汙罪,但除非檢察官查出其秘密帳戶,並能確定該帳戶中的金錢為挪用特別費的款項才能證罪,但要證明此點,幾乎不可能,換言之,該首長確定有罪,但也同時「確定」不會被證明有罪。
---->馬的定罪率1%以下.扁的定罪率70%以上
以下網址完整詳細說明差別:
http://tb.chinatimes.com/forum1.asp?ArticleID=919267
至於扁嫂狀況跟阿扁依樣
趙建民則是炒台開股票賺上億--->不可能不知情...
扁嫂跟趙肯定有問題...被關機率很大!!!
2006-11-21 20:37:59 · answer #7 · answered by 小霖 6 · 0⤊ 0⤋
總統應做人民的表帥
我們的扁總統政府貪了人民的錢
然後喊*市長*沒做人民的標竿!....要告市長
好像台北市長如果也學他貪腐他的貪腐就不算貪腐一樣
好不好笑!總統跟市長的問題不一樣 請往下看喔
********
*特支費*是撥給市長 自由運用的(*每個市長都有)
蘇貞昌謝長廷葉菊蘭呂秀蓮通通都有領
(*馬市長捐了 其他人呢?前台北市長阿扁呢?)
台北市都清查了 怎麼國務機要費還說不清
*
不是捐錢就表他有錯
也不是死不下台 就表示清廉
民進黨當在野的時後 嚴格監督執政黨
當上執政黨 卻不願意被監督
*特支費*是撥給市長 自由運用的(*每個市長都有)
就像校長使用教育部撥給學校的特支費
請師生聚餐.養校狗.蓋電梯.整廁所一樣
要告校長(市長)什麼罪?
他花他市長的錢 給員工師生.校狗都ok
又不是*國務機要費 (台灣的錢)*
買珠寶不用自己的錢 用人民的錢 還買尿布...(我們的總統
以下是總統控告馬市長..
你今天是校長(*市長)
會計拿學校的錢(市長的特支費)
去買學校要用的東西報帳
那些錢本來就是校長(市長)的阿
如果貪 就是他的會計在作假帳(迴紋針.橡皮擦.影印紙
把他用 *文具用品 來報帳一樣 (清楚方便))
貪校長(市長)的錢
會被抓的是會計 校長只能認了
沒注意到自己的錢被會計搞了
要判校長(市長)什麼罪?
但總統是拿*人民的錢*(不屬於他的錢)
核銷 自家的東西 連 夫人(扁掃)孩子都一起花
拿 國家的錢去買身上的珠寶 請家裡的傭人
總統的薪水是市長的幾倍 還不夠花?
貪太大了 ...
愛台灣我比他還愛
我有零用錢會拿去照顧路邊的流浪狗 (像馬小酒)
也不會替自己買珠寶
更慘的是 總統買珠寶不是用自己的零用錢
是拿台灣人民的錢 你覺得呢
有人問總統怎麼沒有特支費 想想總統薪水有多少!
遭人指控的回應方式..
扁..不交代清楚..放著讓你們自己查.查到我就認.沒察到就不認..不斷說謊..(何必呢..認了我還比較看得起他) 還完躲貓貓..
馬..主動出面說明..有問必答
******
藍綠只是黨派不同 因為執政黨 需要有在野黨做監督
所以分兩個黨 彼此監督 都是為台灣好
以前國民黨執政 民進黨監督
現在掉過來而已 執政黨如果沒有人監督
就隨便他們做事了 這樣是不合理的 因為是領人民的錢 .
但民進黨一執政 不但不團結台灣人的力量
反而分裂族群 你是外省 你是閩南
你是原住民 你是客家人 你是藍你是綠
監督執政黨是在野的義務
我們國家變成執政黨在批評在野黨= =
那民進黨當在野黨不就好了
2006-11-20 17:25:35 補充:
(馬市長是屬下犯錯他出來道歉)
2006-11-20 11:53:10 · answer #8 · answered by ? 3 · 0⤊ 0⤋
我情感上喜歡埃西譯和agogo的講法
2006-11-19 14:53:18 · answer #9 · answered by 理解 4 · 0⤊ 0⤋
吳淑珍身上永遠金光閃閃,身上的鑽戒隨便都一、兩百萬,又買百萬名車給陳致中。趙建銘全身上下的行頭隨便也都幾十萬以上,身上拿的一隻萬寶龍筆都要三、四十萬,每次都去高級料理餐廳用餐。以阿扁「自願」減半後一個月四十幾萬的薪資跟趙建銘一個才十幾萬的醫生薪水,說他們不貪污收賄賂,說他們台開、SoGo禮券案、國務機要費沒問題我想**才信。難道他們的錢是天上掉下來?
馬英九的母親、或是馬英九的老婆、小孩,每位都很低調,像之前我看新聞就有說,馬英九他媽甚至出門都還坐大眾交通公具,衣服穿著也都很平常一般。所以我很願意相信馬英九是清廉的,就算特別費事件被綠委鬧的再大,我還是相信只是行政的的瑕疪。
差別就在這,一個是穩貪污後想大事化小的心態,一個只被抓到一些小辮子就被拚命抹黑,炮轟而感到被羞辱的心情,所以當然不一樣。
「馬英久把摳摳匯到自己私人戶頭」??套句馬英九的話,全台有五百位首長特別費都這樣使用的。當特別費風事件後,民進黨甚至一天開八次記者會。但你去看看民進黨的四大天王及全台縣市首長,大家全部都靜悄悄不敢跟著打馬,最多也只敢酸幾句來拉抬自己的形象。國民黨立委籲呂游蘇謝比照馬捐特別費被查時,這些被點名的人馬上都低調應對,就知道這句話是真的假的。所以馬英九這樣也算是貪污的話,我敢說全台沒有一位首長敢說自己公正清廉沒貪污了。
2006-11-19 14:33:24 補充:
莫凡講的「檢方:可能涉貪 」一定又是從自由時報還是民視、華視這些超綠到不行的新聞媒體那看來的。如果你沒特別挺那個政黨,而只想客觀了解事情的真相,建議你可以看一些立場比較中立的電視台或看中國時報。
2006-11-19 09:26:38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小泰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