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百貨公司週年慶,不小心買ㄌ很多ㄉ東西,可是,回到家以後,後悔ㄌ
因為花ㄌ太多ㄉ錢ㄌ...想退貨...退一冠 Anna Suiㄉ香水一千多塊...
事再新光三越買ㄉ....不知道要怎ㄇ跟百貨公司退貨?
各位大大可以交交我ㄇ?
拜託ㄌ
我想退成現金,可以ㄇ?缺錢,因為買太多ㄌ
2006-11-19 18:50:13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電腦與網際網路 ➔ 網際網路 ➔ 其他:網際網路
可以 可以換貨 也可以退款只要妳那瓶香水沒有開過和使用過 就可以換貨或退款但是 要在購買日算起的七天以內。百貨公司標榜服務品質與服務態度只要在購買日算起的七天以內帶著發票和商品親自到專櫃前退款就可以了。如果是刷卡消費是退刷 不可以退現金要將信用卡簽單也帶著去如果是現金購買 就是退現金。若妳不好意思直接到專櫃前退款也沒關係...到一樓的服務臺 請小姐撥電話到顧客服務部請顧客服務員陪同妳一起到專櫃前退款也可以。如果超過七天或發票遺失 也不需要白跑一趟了建議 提早前往百貨公司換貨或退款。
2006-11-19 20:18: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7 · 2⤊ 0⤋
雖說法令上是不能退
但是實質上百貨公司為了讓消費者滿意
都會讓你退的
只是專櫃會不高興而已
當然他不希望收來的錢跑掉
會說一些不能退貨的規定
但是其實是可以換的
我就退上萬的東西
也OK
再不行就請找樓管
就可以了^^
2008-11-02 03:12: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hakemilk.fu 1 · 1⤊ 0⤋
建議下次謹慎購物,法規上實體店鋪是有權不退貨給妳的,不是找樓管就能如何,別讓自己衝動購物行為造成商家的麻煩。
2016-07-02 02:12:0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school look 1 · 1⤊ 1⤋
我也找過其他資訊了 我也是週年慶亂買 買了一堆無用的東西 原來可以請一樓的服務小姐叫服務員一起去喔 害我還緊張到底要怎樣去跟專櫃講~ 百貨公司很多人退錢成功說
2006-11-26 20:42:4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Elvin 1 · 0⤊ 0⤋
如果您堅持要退那專櫃一定會退給您的...只是您要記的帶發票若是用刷卡的要帶那張簽帳單還有那張信用卡.當初如果是用刷卡的就只能退刷再重刷補剩下的金額!現金才有可能退現金看您是用什麼方式付款就怎麼退法!還有如果有百貨公司的滿額贈品也要一起帶去退..
2006-11-19 20:16:5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V~ 5 · 0⤊ 0⤋
前提之下,你在當時接受了(看過、確認)這樣商品Anna Suiㄉ香水,才購買的。
並不是像郵購、網購、電視購物...這類消費者在購買時無法看到實品的購物方式所訂的。
1.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所謂「郵購」就不用再解釋了吧,「訪問買賣」指例如串門子的推銷、路邊推銷之類的,所以自行前往店家挑選而訂立之買賣契約,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
2.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的用意在於,「郵購」無法實際看到「買受物品」,無法鑑視其品質良莠;而「訪問買賣」則往往因為推銷,致消費者未經充分考慮而訂立買賣契約,所以立法才定了7日的「猶豫期」。如果是自行前往商家選購,因為東西也給你看了,他也沒主動向你推銷,當然不適用。
3.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買賣,不論買受的物品價值是多少、不論是否為名牌,除非有瑕疵,本來就不能任意解除契約(退貨),否則訂立買賣契約跟本無意義。
所以你的例子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不能任意表示要解除買賣契約,辦理退貨,百貨公司頂多讓你換貨(如果ANNA SUI願意的話)。
ps.勞基法沒有退貨的規定,勞基法是規範雇主(老闆)與受僱人(勞工)之間法律關係的特別法。
(1)據我所知,百貨公司、大賣場、普通商店等,並沒有可任意「退貨還錢」的情形,不分雜牌或名牌,但同意換等價商品(換貨)倒是有。
(2)百貨公司是提供場所讓各品牌進入設櫃,實際每一櫃都是獨立的,如果你確實曾經退貨過,且不是因為商品瑕疵,只能解釋該櫃願意再與你訂立一個「解除契約」,用來解除之前所訂立的買賣契約,但他「本來可以拒絕」,那這樣並不能要求每次消費都應該讓消費者可以任意退貨。
(3)如果你無法接受百貨公司不給退貨,或不相信在下的所說的,可以打電話向消基會投訴看看。
2006-11-19 19:01:2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