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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幼稚園可以附設安親課輔班嗎
2. 若不行那麼該如何行動

2006-11-18 19:10:5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教育與參考 其他:教育

2 個解答

原則上在現行法令上並沒有規定在同一地點申請OR設立這兩種是違法的,也就是說他只要有申請設立獲得核准,有立案證書,就不算違法,但是偷偷告訴你,全臺灣的補習班如果嚴格來說,是沒有一家合格的,因為臺灣的法律多如牛毛,所以一定會有不合格的地方,就看稽查人員的自由心證了!!!幼稚園是屬於縣市教育局所管轄的,補習班是屬於縣市教育局所管轄的,園所的招牌上必須要有政府核准的立案字號,或是在櫃臺明顯處懸掛有效之立案證書,如果都沒看到,保險起見,還是主動詢問園所方面的人員,請他提出立案證書(但是有些園所可能只是申請托兒所、補習班、安親班、才藝中心....的證書,要小心仔細看,若怕不清楚可以用下列方法,較不易出錯)。還有一種是可以上各縣市的教育局網站,點選“各級學校”,再點選幼稚園,裡面應該就可以查詢到該家幼稚園是否為合格立案之幼稚園。補習班的查詢也是在教育局網站中能查詢的到是否有立案。也可以在上班時間直接打電話去其所屬之縣市政府教育局,由總機轉相關人員洽詢,他們都很樂意為民服務的(除了幼稚園名稱之外,最好有他的地址,較方便查詢)可以到管轄的教育局(或是教育局),“具名”檢舉,記得,一定要署名才會受理,(放心,會有保密措施,不會讓檢舉人的資料曝光)。檢舉內容要越詳盡越好,而且要有具體事證,最好要有證據(如果沒有,也要有人證...自己也行)。

2006-11-19 21:13: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主任 7 · 0 0

1.幼稚園只能招收4-6歲(小中大班)的幼生,不可招收國小以上之安親班學生。
2.幼稚園歸縣市政府教育局管轄,但安親班歸縣市政府社會局管轄,所以建議你可向縣市政府的社會局檢舉,或縣市長的電子信箱,或行政院長的電子信箱,均可檢舉。

2006-11-18 22:57: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包包 6 ·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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