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朋友向我借錢 簽了本票保管條 都有蓋手印 現在我該怎麼告他呢?簽了保管條可以告他侵占嗎?我該怎麼向他領取賠償金?
請各位大大幫我忙來反擊!!! 謝謝!!
2006-11-17 17:01:3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KEEN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一、您保管條的內容為何呢?因為我要知道有沒有問題產在!!二、您如果要用保管條告他侵佔,基本上是ok的,但是就是不能出示本票了,而且要一口咬定他是代你保管金錢,不是借貸,不然的話,你也有會被他提告誣告的。三、要嘛用本票裁定,取得裁定確定證明。四、要嘛告他詐欺,利用你的無知或是騙術,讓您將金錢交付給他。五、金額很大嗎?對方還找的到人嗎?利用催收公司比較快啦,不然您走法律程序曠日費用,搞不好什麼都拿不回來,只拿一張像廢紙一樣的債權憑證而以。
2006-11-22 11:04: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1.不能告他侵占,保管條這招不知道是誰想出來然後在網路上流傳,您明明
是借錢給他,不是叫他保管你的錢,那怎麼會是侵占呢?如果您用這個告
他侵占,若不成立他反咬你一口"誣告"怎麼辦?
2.本票有蓋有手印,應該有簽名吧!票據上要簽名才可以.如果本票沒有問
題(請人幫你檢查法定要項有無齊全),OK的話就去聲請本票裁定,裁
定確定之後就可以去對他的財產強制執行
(但是如果他身無分文你也只能暫時拿著債權憑證,"每三年"(本票是
三年,不要被誤導說是五年還是十五年),去聲請執行一次.
3.你向他不是領取賠償金,您借他錢,他還你錢,性質上不是賠償
他有財產你就可以執行,如果沒有就只好等到有才能執行
單純的借款債權債務關係不會被判刑抓去關
2006-11-18 09:04: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