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新聞[台北縣警察共13人,持槍恐嚇桃園一家工廠]
還有之前[國道警察酒駕撞死人][被壓倒在地,開槍打死站在6樓的少女]
[刑事局警用電腦外流][警察勾結綁匪擄人性侵][警車光天化日被搶][無駕照員警]
這些事好像都只有記過耶?
2006-11-16 19:24:02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維持社會治安的人還會擾亂治安那幹嘛還要浪費納稅人的錢養這些沒用的東西呢??除了開民眾罰單以外還會做啥??
2006-11-16 19:31:23 · update #1
這位朋友看來對警察極端不滿想必是受到了什麼不公平的待遇吧?大多數人的想法是錯誤的警察一樣依法在納稅我想當你有一天走在路上被砍的時候需要警察協助不知道你當時會不會拒絕警察幫你?不要報著憤世怨俗的心態好像大家都對不起你警察依法執行公務本來在一般人眼中就是管閒事況且做的還都是大家不喜歡的事要怪去怪國家吧全國警察罷工一天就好你看我們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吧
2006-11-16 21:11:3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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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8 06:56: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警察是執法人員的第一線,也就是最常和老百姓接觸的司法基礎人員
做錯就是做錯了
還扯什麼:我想當你有一天走在路上被砍的時候需要警察協助;不知道你當時會不會拒絕警察幫你..
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六條
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加損害於人。
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十四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
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一件事歸一件事,警政人員做錯事,本應有被討論、改進及法辦程序,不應把它和老百姓之權益放在同一件事情上面看待.
2006-11-23 10:20:49 補充:
我和小龍看法一樣
記過是沒用的啦!!若相同的行為是一般小老百姓做的,一定被法辦了...
再者;別小看警察他們一個月薪水也有七萬左右吧!!是一般外面的薪水中產階級,該好好感謝台灣的子民,素養也該提升一下.
2006-11-23 04:50:2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Love 6 · 0⤊ 0⤋
我想大家會不滿的原因是,當你有一天走在路上被砍的時候,警察看到了,是不是會協助呢,只會事後說在收證吧。
2006-11-23 00:45:0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
瞭解國家大事..要透徹..
看報只要看完..
不要只看標題..
除了記過..還有移送法院偵辦..
2006-11-17 05:03:3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how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