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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謂「說明文-分類法」?

2006-11-16 08:43:2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Tony Cheung※ 6 in 社會與文化 語言

3 個解答

漢字的結構
左民安
一 作者簡介
左民安 (一九三五¾ ¾ 一九八七),出生於山東省萊陽市。一九五九年在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畢業,同年任教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古漢語教研室。一九六二年改調任教寧夏大學中文系。
左民安致力研究文字學和訓詁學。他研究《說文解字》和甲骨文、金文等,用形、音、義互求的原則,結合古代文獻的例證,探求漢字的本義演變,說明漢字的詞義系統。《漢字例話》一書是他在寧夏大學任教時所寫的,一九八二年完成,作者當時身罹重疾,仍毅然寫成本書,其精神令人敬佩。作者還創作《寫作縱橫談》,尚待出版的遺著《漢字例話續編》、《常用通假字手冊》、《漢字部首講解》等。
二 題解
本文節錄自《漢字例話》一書的「漢字概說」部分。
漢字是指中國漢族的文字。中國是一個合漢滿蒙回藏等各民族而成的多民族國家。回顧中國歷史,漢族不論在政治上和文化上都甚有影響,因此,漢字也可作為中國文字的通稱。
結構是指物體各部分的組合情形。漢字的結構,指的是漢字形體組織的特點。
中國文字 (漢字) 的特色是方塊字,字形和字義有很密切的關係,這和西方的拼音文字有極大的不同。本文以中國古代所謂「六書造字」的方法說明漢字的結構特點,從漢字的形體結構作出分析,並抒發作者的見解。
有關「六書」的理論,學者大多以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為依歸。因為《說文解字》是第一部以部首編排的字書,從文字的結構說明文字的本義和引申義。
 
背景資料¾ ¾ 漢字的演變
根據近年的考古研究,漢字大約已有六千年的歷史。今天能看到而又能認讀的最早的漢字是三千多年前的甲骨文和稍後的金文。
 
甲骨文
現在見到的甲骨文,是清末才首次發現的,它們是商朝的文字,已相當發達,有獨體的字,有合體的字,有帶表音成分的形聲字,不過字的結構還有定型。
金文
鑄刻的在青銅器上的文字,稱為金文。現在見到的青銅器,多是周代的遺物,因此金文有時專指周朝的文字。金文整齊勻稱,字的型體比甲骨文穩定。戰國末年的金文已接近於大篆。
 
小篆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統一文字,以秦國原用的篆書作為基礎,加以整理,定為正字,這種字體稱為小篆,而在秦統一文字之前通行的字體,便稱為大篆。
隸書
隸書與小篆差不多同時存在的字體,便是隸書。小篆雖定為正字,但一般官吏為應付繁劇的政務,所用的卻是隸書。隸書的基礎也是小篆以前的字。隸書變篆書不規則的曲線和勻圓的線條為平直方正的筆畫,也改變了少數偏旁的形體,可算是由古漢字演變為現代漢字的過渡字體。
楷書、草書
在隸書的基礎上,產生了楷書、草書和行書。楷書產生於漢末,結構與隸書基本相同。楷書一出現,漢字的字型便固定下來,一直通行到現在。草書也是在隸書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早期的叫「草隸」 (草率的隸書) ,稍後的叫「章草」 (東漢章帝時的草書) ,到漢末,隸書筆畫痕跡都去掉了,便叫「今草」。到唐朝,草書寫得更加放縱,稱為「狂草」。
行書
行書產生於東漢末年今草和楷書盛行的時候,它兼有草書和楷書的特點,筆畫連綿,字字獨立,字形清晰易辨,但書寫效率卻高。行書的實用價值較大,所以作為楷書的一種輔助字體,通行至今。
三 主旨
本文通過對「六書」名目和內容的分析,指導讀書正確分析漢字的結構,了解和掌握漢字的本義和引申義,幫助讀者提高閱讀古代文化典籍的能力。
四 內容理解
按內容結構而分,本篇可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 (包括第一段:「我們知道……」至第九段:「……和漢字的 結構不發生聯繫。」)
漢字屬於表意體系的文字,字形和字義有著密切的關係。掌握漢字形體結構的好處:
1. 有助掌握漢字本義和引申義。
2. 對關讀古代古化典籍有極大的幫助。
接著作者介紹「六書」的名稱和次序:
 
1. 「六書」的名稱始見於:《周禮‧地官‧保氏》
2. 細目始見於:西漢劉歆的《七略》
3. 三家說法:
(1) 東漢班固: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
(2) 東漢鄭眾: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
(3) 東漢許慎: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
4. 後世採用班固對「六書」的次序,採用許慎的「六書」的名稱。
  (即是: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5. 後世採用班固對「六書」的次序,採用許慎的「六書」名稱的原因。
(1) 象形、指事、會意是起源於圖畫,故先有。
(2) 形聲字是標音的造字方法,較晚出,故其次。
(3) 轉注、假借屬於用字法,故在後。
 
6. 「六書」的分類。
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屬於「造字之法」。
轉注、假借屬於「用字之法」。
第二部分: (包括第十段:「下面對『六書』進行具體的分析……」至第三 十段:「……造成使用上的混亂」)
作者在這部分具體地分析了「六書」,並對古人的一些錯誤見解進行糾正。
1. 象形
(1) 許慎說法: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2) 例如:日、月、山、州、矢。
「象形」就是把客觀事物的形體描繪出來的意思。
匡正錯誤的觀點¾ ¾ 傳統認為象形字有「因形知義,因義知音」的優 點,可是,思維和語言是不可分割的,任何象形字必須首先有音,才能表 達概念。
象形字的缺點¾ ¾ 象形字要「畫成其物,隨體詰詘」,不僅書寫麻煩, 形體也往往不統一,與各種造法比較漸趨劣勢,最後被形聲字所代替。
2. 指事
(1) 許慎說法: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2) 例如:甘、本、末、上、下。
指事字就是在象形的基礎上加上一指事符號。總觀漢字裡,指事字只 佔極小數目,因為絕大部分字都不需要用指事方式來表示。說明客觀物體,可以用象形字;說明抽象概念,可以用會意字。
3. 會意
(1) 許慎說法:比類合誼,以見指偽,武、信是也。
(2) 例如:步、涉、陟、降。
會意字是把兩個或以上的象形字組合一起,表示一個新的意思。
4. 形聲
(1) 許慎說法: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2) 段玉裁的解釋:「以事為名」,為半義也;「取譬相成」,謂半 聲也。江、河二字以「水」為名,譬其聲為「工」、「可」,因 取「工」、「可」之聲而成其名。
(3) 例如:江、河、鯉、鯽、鱔、鰻。
形聲字的一半是象形 (形符),屬該字的類別;另一半是聲音 (聲符), 屬該事物的聲音。
越到後世形聲字發展得越快。清代《康熙字典》所收的字中,形聲佔 總數約百分之九十。
有些形聲字的形符與今人的理解有所差異。這是古人對自然界的認識 和理解受到一定的限制的結果。例如:
(1) 「豹」是獸類,但形符卻是「豸」(沒有足的蟲子)。
(2) 「蝙蝠」是哺乳類動物,可是卻寫成「虫」字旁。
5. 轉注
(1) 許慎說法: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2) 例如:考、老;績、緝。
根據許慎的定義:轉注字的意思是說同一部首的字,或是幾個部首的 同意字可以互相解釋。
但是若然許慎的說法是對的話,則所有漢字都是轉注字了。故此,近 人對轉注字的特點持有新的看法:
(1) 讀音相近
(2) 字義相通
(3) 互相解釋
 
6. 假借
(1) 許慎說法: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2) 例如:令、長、汝、亦、自、驕。
當某個新事物出現之後,在口語裡已經有了這個詞,但在筆下卻沒有代表它的字,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稱相同的字來代替,這就是假借字。
可是假借字的出現產生了若干的問題:
(1) 假借法的出現,完全廢掉了漢字的表意性。
(2) 假借字在上古時代普遍使用,這與當時的字少有關,但對後世閱 讀和理解帶來很大困難。
(3) 有很多人在「本有其字」的情況下,仍然任意亂借,(即是錯別 字), 造成使用上的混亂。
 
第三部分: (文末第三十一段)
六書是歸納出來的條例
六書是後世人 (例如:班固、鄭眾、許慎、段玉裁) 對文字進行分析而歸納出的六種條例,並不是先有「六書」,然後再根據「六書」造字的。
五 作法探究
1. 總分結構
「總分結構」是說明文常用的文章結構,是指寫作時先把文章主要說明的內容概括寫出,然後再把每個內容的細項逐一分述。如《漢字的結構》中第二段:「一提起漢字結構,總離不開『六書』之說。所謂六書,就是前人分析漢字結構所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便是總寫。而作者對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進行具體分析的文字便是分寫。
總寫和分寫之後,很多時都會有一個簡單的總結,作為文章的結束部分。
從結構上說,這便是「總¾ ¾ 分¾ ¾ 總」的寫作手法。
 
2. 說明文的特點
說明文以「說明」作為主要表達方式,是向人們介紹和說明事物的狀態、性質、特點、功能等等的文章。
(1) 定義法
為了使讀者比較準確地了解事物的有關概念和它所包含的意義,說 明時,常常運用下定義的方法,用簡短的話,把它們概括出來。

例一:「象形。顧名思義,『象形』就是象實物之形。也就是把客觀事物 的形體描繪出來的意思。」

例二:「……指事字就是在象形的基礎上再加上個指事符號作標記的一種 字。」
 
(2) 設提問
為了提醒讀者注意,引起讀者思考,說明事物時,還常採用提問的 方法,把要說明的主要內容和主要問題提出來,然後回答。
例子:「我們知道,牛馬之類都可以用象形體表現出來。可是「甜」的意 思又怎樣象形呢?」
(3) 分類別
為了讓讀書條理清楚地了解比較複雜的事物,說明時,可根據形 狀、性質、成因、功用等的異同,把它分成若干類,然後一類一類地加以 說明。
例子:六書

2006-11-17 16:00: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說明能力的要素

1. 說明能力的種類

  說明能力有多種,最基本的是「定義」說明,即是用簡潔而明確的語言,把事物的本質屬性揭示出來,給人以清晰的概念,既使讀者明確了解該事物的本質,又使讀者將該事物跟其他事物區別開來。作者在文章裏為該事物下的「定義」,應該是確定的,唯一正確的解釋。下定義前,作者應認真分析和研究要說明的事物,選擇準確的語言把定義說得確切、科學。這種方法在教科書、科技說明文中經常採用。例如:「人」是能製造生產工具的動物;「物理」是研究物質運動基本規律的學問,都屬於「定義」說明。

  不同事物有不同的本質,表現出不同的特徵,也有不同的作用。對事物下的定義,可以從不同方面來說明。有的定義注重說明事物的特徵,有的定義注重說明事物的作用。下定義的方式,可以先下定義,再根據定義作具體說明;也可以先作具體說明,最後概括成定義。

  此外,說明能力還包括:概括扼要、過程分析、辨認、分類、舉例、比依、對比、比喻、詮釋、引用、數字運用、圖表運用等能力。

  以下對各項簡要介紹。

界說: 界說是「定義」的近義語,兩者的作用卻不完全相同。界說不要求反映對象的本質特徵,只據行文需要,給說明對象劃範疇。例如要說明「牛」,在生物學論文裏,可以說「牛是獸類,屬脊椎動物」,在畜牧學的報告裏,可以說:「牛是善跑的食草役用家畜」,如在兒童報告文學,可以說:「牛是勤勞工作的動物,有兩隻角。」
概說: 概說是介紹說明,是概括扼要而又比較全面的介紹說明對象。概說要根據目的和對象而設計。能反映事物特徵、本質的多介紹,讀者不知道的多介紹,讀者已經了解的少介紹,這種基本的說明能力,在說明文裏已經被廣泛應用。概說可以用來介紹人物、地理環境、科技發展情況、書籍或藝術品的內容、日常用品的性質及使用方法、旅遊勝地等。
分類: 對於複雜的事物,可以根據它們的性質、形狀、成因、關係、功用來進行分類,細舉目張,眉目就清楚了。要正確地給事物分類,不但要熟悉事物的特徵,具體了解它的類別,而且要有一定的組織和標準。為了使分類嚴密與科學,分類標準必須一致。科技作品中的分類法,主要有兩種:依據一個標準分類的叫「分類法」,依據不同標準從不同角度來分類的叫「多次分類法」。還有用一個標準分類後,對分出的小分類再進行分類。比如,燃料可分為固體燃料、液體燃料、氣體燃料,氣體燃料還可分為煤氣、石油氣、天然氣等。
舉例: 舉出實際事例來說明事物,把比較抽象、複雜的事物(或事理)說明得更加具體而明晰。因為它說服力強,所以很多人都用這方法寫作說明文。舉例應舉有代表意義的例子。較常見的舉例法有「典型舉例法」和「列舉法」兩種。例如茅以升在《沒有不能造的橋》這篇科普作品裏,舉了洛陽橋、趙州橋、瀘定橋等三座橋,分別代表我國古橋的三種典型代表:「梁橋」、「拱橋」、「吊橋」。列舉法則很常用,例如說:「香港的名勝很多,像海洋公園、太平山頂、李鄭屋古墓等」。舉例不要舉太僻的例子,並要注意解釋詳盡,讓讀者明白。
比較: 某種事物的特徵往往在和別的事物比較裏顯露出來。用讀者熟知的事物跟要說明的對象做比較,更能幫助讀者理解該事物的特徵。比較可分為多類:一﹑相同事物的比較:如用電能來解釋太陽能;二﹑不同事物的比較:如比較大猩猩和人的腦;三﹑同一事物本身先後情況的比較:例如現代香港比較一百年前的香港;四﹑對比:比較時注意事物間的不同點,比如我們比較一個成績好的學生和一個成績差的學生的家庭背景。無論運用哪一種比較方法,用來相比的事物必須同要說明的事物有相同或類似的地方,而且要為人熟悉,否則只會愈比愈糊塗。
比喻: 為了把複雜的事物和抽象的事理說得具體、淺顯、生動,往往須用一個事物來說明另一個事物,這種方法叫比喻。例如在《中國石拱橋》一文裏,第一段說:「我國的詩人愛把拱橋比作『虹』,說拱橋是『臥虹』、『飛虹』」,說明文的「比喻」,與修辭格上的「比喻」基本上是一致的,不同之處是前者要求特別注意比喻要準確貼切,不得誇張,而且不宜用借喻。
詮釋: 這是一種詳細解釋概念的方法,通常在「定義」之後,都利用「詮釋」去補充「定義」之不足,這可使讀者對事物既有概括的認識,又有具體的了解。例如《辭海》對「火泥」的說明:「一種含氧化鐵、氧化鎂、碳酸鈣等雜質極微之黏土。能耐強熱,佳者可抵抗攝氏千六度之高溫,供蒸溜瓶、火磚等之製造。」這段文字的第一句是定義,以後是詮釋,這種詳細解釋,可以幫助讀者較深入的認識說明對象。另一種詮釋的方法是加括號,例如:「香港(包括了九龍半島和新界)從前是英國殖民地。」
引用: 引用一些有關資料、名言、研究成果等來充分說明要說的內容,幫助讀者更深入了解事物。
進程分析: 當說明對象與變化、運動、程序有關時,就要利用進程分析法。進程分析通常比其他有關靜態對象的說明困難。例如某牌子洗衣機使用說明書,首先說明該機的結構、每一個鍵的使用法,然後再說明該機的洗衣程序,再分析不同衣物種類的洗衣程序,最後說明不同程序的各種效果和注意事項。
運用數字: 很多事物可以從數值上表明它的特徵和本質,因此,說明文常用數字來說明事物或事理。用數字說明必須注意準確性,使用數字均應核實,如果用約數應交代清楚。
運用圖表: 為了把事物說明得更加清楚明白,有時要借助插圖、表格、照片進行說明。運用圖表解說事物,可以收到直觀形象、醒目清晰、一目了然的效果。



2. 說明文的特徵 知識性: 說明文主要是介紹知識,所以它的性質就是資訊。說明文的內容不外乎是自然科學知識、社會科學知識、人們日常生活知識、工商貿易知識,或是工作、學習所需要的知識等。雖然記敘文、議論文也傳授各種知識,但知識在這些文體裏不是主體,也不是用直接的方式給予讀者知識。而說明文則是直接地讓「知識」成為文章的重點。
科學性: 說明文既然要傳授知識,就必然具有科學性。要揭示出事物或事理的本質特徵,必須做到概念準確,判斷恰當,分析清楚,種類和屬性分明,才能達到傳意效果。
客觀性: 不管對實體事物,還是對抽象事理,說明文都必須如實反映客觀事物,一般不需帶有強烈的感情色彩或表示作者的傾向,以示文章乃站在公平無私的境地。
語言平易: 所有文體都要求確切,說明文也不例外。作者為了使讀者明白,最好使用平易的語言,就是淺顯、簡明和平實的語言。所謂「淺顯」,就是要語言通俗易懂,力戒玄虛深奧,避免使用艱澀難懂的詞語,要做到文句曉暢明白。所謂「簡明」,就是要語言清楚明白,乾淨俐落,沒有廢話。而「平實」就是質樸無華,老老實實,不應渲染誇大,更不宜賣弄文字(朱伯石,1983)。然而,說明文在力求平實之餘,並不排斥適當運用生動而形象化的描寫文字。
解說詳盡: 說明文通常要闡明事物的形狀、構造、成因、方法、關係、效能、用途、影響等,解說的重點則是事物的特徵、本質和規律。




3. 說明文的結構

  說明事理、解釋事物當按一定的結構。說明文的作者通常會以他自己對事物的認識或根據事物的條理來安排。我們認識客觀事物,慣常都有一個過程。例如從現象到本質,由一般到特殊,由簡到繁,由近到遠,由表及裏等。客觀事物也有它自身的規律和條理,事物的條理有多方面表現,說明文的結構也有多種安排方法,例如:

按邏輯順序說明事物:說明事物必先經過精密的觀察和深入的分析研究,了解事物的特徵及內在聯繫,找出一定的順序,然後按照其順序作說明。例如《辭海》的「進化論條」:「世界生物初皆同一種源,後由同趨異,由簡趨繁,由下等而高等,逐漸演變進慫,始成今日之狀態,而以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為進化之原因……。」「從簡到繁」和「從下等到上等」是生物自身的邏輯順序,用這種說明順序有力地突出生物的進化特點。

按主次輕重的順序說明事物:在說明事物的效能、用途或全面介紹某一事物的特點這類說明文,常常按照被說明事物的主次輕重,順序來安排文章的結構。例如《紫禁城宮殿》這本名著,第三章「紫禁城的重要建築」的次序是「城池」、「外廟」、「內廷」、「園林」、「戲台」、「祭祀建築」、「書房」、「衙署」。這次序顯然是以主次輕重來劃分的。

按時間順序說明事物:介紹某一事物的發展變化,某一產品的製作過程、某一人物的簡歷等,多用以時間為序的結構方式。例如我們要說明嬰兒誕生的過程,可以依時間次序,從受精之日開始,到四十週嬰兒出生為止。


按時空順序說明事物:以空間為主來說明事物,有的從整體到局部,有的從外到內,有的從大到小,有的從上到下,有的從前到後,有的從左到右。介紹旅遊勝地,自然景色等說明文,其結構常常依據地理環境、方位佈局來安排文章的結構。例如介紹某間大百貨公司,就可以從地下到頂層,逐層說明。


按時間順序和空間順序結合來說明事物:為了清楚說明事物的狀態、性質、特徵、功用,我們可將事物的時間順序和空間順序巧妙地結合起來進行說明。例如介紹三文魚的產卵過程,就需要利用「空間」和「時間」來說明,因為二者都非常重要,而且一定有先後次序。

2006-11-16 09:39:4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將說明內容分成細項,使文章脈絡分明。如要談人的性取向,可分開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來論述。

2006-11-16 09:28:5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iamdorajfai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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