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
小弟的女朋友讀台北的''育達商職'' ..
最近她的嘴巴不知原因腫起來 .. 牽連到脖子 .. 肩膀 ..
很難過而且很難開口吃東西、說話 ..
小弟於是叫她請假在家裡休息 ..
但是他給了我一句話 : 『學校說 .. 不管怎樣都不准請假 .. 請假就要留校罰站!』
罰站的時間 .. 是放學之後 .. 留校罰站一小時 ..
請問大家 .. 這樣合理嗎 ? 舉個比較輕微的例子 ..
感冒發燒 .. 大家都有過 .. 如果是''頭痛+喉嚨痛+全身無力''的重感冒 ..
也算是''感冒''吧 !? 是不是一樣不能請假呢 ??
這樣合理嗎 ???? 小弟跪求各位大大幫小弟解答 .. 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這問題 ..
因為聽說有人向教育部申訴過 ~ 可是教育部置之不理 ..
2006-11-16 12:43:23 · 9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教育與參考 ➔ 其他:教育
小弟的女朋友已經去看過醫生 .. 病狀跟下面大大說的差不多 .. 謝謝大家關心 .. 只是 .. 有沒有直接一點的處理方法 .. 處理這種無理的校規 ? 因為向教育部申訴聽說有人用過 ~ 可是教育部置之不理 ... 唉 .. 現在的學生到底是繳錢去學東西 .. 還是繳錢去受苦受難的呢 .. ???
2006-11-16 15:01:38 · update #1
能投訴趕快八!!
育達商直!!
真是誇張的學校!!
我也很想去投訴!!
白目死了!!
2008-02-16 19:16: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1 · 0⤊ 0⤋
這不是學校規定的,是老師規定的!
我以前育達的老師也是這樣!
病假請了等你好了還是要去罰站!
那是我媽媽也有打電話去學校講過!
他們都說!沒有這種規定啊!
然後說可是這是老師自己規定的!我們沒辦法!
勸你女朋友最好是把和老師的對話錄起來!
這樣比較好聲訴!
我也是因為不能請假才轉走的!
2007-05-09 12:46:2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曼鈞 1 · 0⤊ 0⤋
學校說 .. 不管怎樣都不准請假 .. 請假就要留校罰站!
不是學校說 是老師說~學校這學期是有比較注重出席率 但不至於學生生病了不給請假看醫生.要是學生嚴重點 出人命 學校可擔不起這責任。
罰站的時間 .. 是放學之後 .. 留校罰站一小時 ..
罰站 這是遲到 或是曠課 才會有的 並不是請假..所以你女友可能搞錯了~~
2007-03-24 01:41:49 補充:
感冒發燒 .. 大家都有過 .. 如果是''頭痛+喉嚨痛+全身無力''的重感冒 ..
也算是''感冒''吧 !? 是不是一樣不能請假呢 ??
重感冒 基本上只要出現這種狀況 每個科任老師看到都一定會問 "妳怎了??需不需要到保健室休息什麼的...."最起碼會讓學生撐著頭 假裝上課 不讓巡堂的登記。
2007-03-23 21:41:3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笑一個 4 · 0⤊ 0⤋
我自己是育達人= ="
都沒聽過耶= ="
怎麼可能呀呀呀!!
你女朋友聽錯了吧!!
2006-11-25 11:21:1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宜謙 2 · 0⤊ 0⤋
好離譜啊!
這種事情的話,其實早該跟相關單位投訴了,因為真的有點離譜,請假又不是說遲到或曠課,建議你可以找個報紙(水果)或電子媒體(TVBX)等投訴吧!
2006-11-22 16:05:3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Wilson Lin 7 · 0⤊ 0⤋
我.本身就育達的. = ="
我從沒聽過學校不准假這件事.
因為我都請過很多次.
你就跟班上導師說聲.你生病不能來學校.所以要請假.
去的醫院.最好去公立醫院.開個證明.
隔天到學校.跟班導師拿個請假單.
最後寫請假單-家長簽名-附上證明-班上導師簽名就好囉.
ps.老師可准假範圍再四小時以內.若超過四小時.則是校方准或不准的問題了.
大多都是准的.很少不准的!
但是他給了我一句話 : 『學校說 .. 不管怎樣都不准請假 .. 請假就要留校罰站!』
罰站的時間 .. 是放學之後 .. 留校罰站一小時 ..
沒有此樣子的吧.在學校我待了要三年.沒有這種事發生的.
會罰站.是勤學輔導(也就是校遲.七點半後才到校的人.)還有禮儀方面被抓的人.要不然就是被老師記在點名板上(ex.被寄未帶教材..等)
你女友可能是聽錯了.
恩.
安心請假..
2006-11-17 19:51:2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3 · 0⤊ 0⤋
1、依所述症狀,應是牙槽病嚴重化膿現象,應急速求診遞減病痛。
2、育達是高水準教學機構,所以也許要求較嚴格些。
3、不便之處可請家長到學校溝通,為求學和學校撕破臉絕非上策。
非不得已
1、到診療醫院開立診斷書,加註「必須住院觀察」等字樣,(醫師認定嚴重性與否)參酌填寫,診斷書將來可做申訴時補強證件。
2、聯繫要好同學,一旦受到不合理懲罰就用手機拍照存證。
3、申訴交由議員或立委提出成功率八成,請參酌冷靜分析。
2006-11-16 13:21:36 · answer #7 · answered by PGW 6 · 0⤊ 0⤋
1.帶健保卡去醫院就診,要保留繳費收據
2.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
然後不一定要本人到,到學校填具病假假單並檢附上列證明文件(最好自己保留一份正本或影本),然後你就修你的病假啦!
倘若校方在事後還是要處罰你女友,不用跟學校生氣,你請執事人員(就是要處罰你女友的人)告知你:學校是依據哪一條校規、哪一條法律,規定人民/學生不能請假?(最好帶著MP3全程錄音以取得證據)有哪一條規定說請了病假還要接受處罰?
倘若沒有明文規定,學生就不用理他,什麼時代了還有這種誰說了算的事?
總之你要把握一個原則:千萬不要與校方起爭執或吵架~因為完全沒必要,你就照上面所說去請校方拿出校規跟法律,證明學生必須遵守這無理的規定,若校方拿不出來~表示學生沒有義務去遵守這無理的要求~你轉身就走根本不用理他,若他威脅、恐嚇、甚至抓住你要限制你的自由,你就告訴對方:你在不放手我就去向學校、教育部投訴,還要去法院按鈴控告你限制人身自由。
所以你要叫你女友隨時都要有伴在旁以為人證。
大概是這樣。
2006-11-16 13:05:46 · answer #8 · answered by PP 3 · 0⤊ 0⤋
你的甲狀腺可能發炎了一定要趕快去看醫生病假是可以是補請的事假一定要先請所以看完醫生後記得要拿醫師證明最好請醫師寫""建議修養**天以上""最好是台大榮總這樣大型的醫院大醫院的醫師證明比較有力,假比較容易准
2006-11-16 17:52:08 補充:
SORRY你女友生病了不是你
2006-11-16 22:57:34 補充:
現在重點是,你要對抗這無理的校規呢,還是只要讓你女友的假能准准假方面請你女友的家長出面,校方的嘴臉應該就會不一樣,申訴到教育部部長民意信箱不要管別人,你可以自己去申訴,部長民意信箱:http://140.111.34.69/EDU_WEB/sendmail/send.php?open
2006-11-16 12:51:09 · answer #9 · answered by 白努力方程式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