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樓只有30戶左右ㄉ人家,大樓管委會只有主委一人,大家推來推去不願意當,而且市政府沒有登記在案。2.先前每年在化糞池快要滿,我家就會糞水逆流,搞ㄉ浴室髒的要死,今年我發現警訊,隔天通知管理員卻置之不理。等到三天後事故發生了,也沒有找人抽水肥,整整花一各禮拜都不處理,反而我周日花一天的時間,就連絡水肥公司搞定。3.由於事故可以避免,但是因為管理員疏於通報,主委又說自己沒遇過不處理,直到事故發生要我自己去跟共用糞管的住戶收錢,但是他自認為沒有責任 (雖然抽完水肥其實就不會發生這事故)。4.請問,因為沒有登記在案的管委會,我應該找誰討公道,又該經過哪些程序才可以要求一定要出面溝通。 (之前隔著大門不開門,我只能在門外跟他講情形,之後的權益也不知該如何維護)5.主要還是想以和為貴,有哪些章程範本可以參考,可以請下一位接手的人可以注意。
2006-11-15 16:54:2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CHEYANG 6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版主應該是住二樓吧?如果是的話,建議您應該要積極的將社區管理委員會依程序建立起來!在新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已將社區委員沒人當的狀況,做了相關的規範!未來,您可以在社區規約中,制訂住戶輪流當委員的規則,只要規則一訂,輪值的住戶就有責任必須履行(有罰則的,不是義務喔)!至於,版主如果需要相關規範的話,可以到公所詢問、索取規則或範本!如果真的;實在;絕對;沒辦法~還是搞不清楚的話,來信詢問:ctt66162002@pchome.com.tw
2006-11-16 09:58: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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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5 08:11: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YGVDYPVIALG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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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0 00:46:2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HDNDVCIZRMLV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