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開了一家小清潔公司,專門承接駐點清潔的CASE,因為駐點的地方有好幾個,但是一個駐點通常只有一兩位清潔員,再發薪水的時候不便跑每個駐點去發放,所以想用薪資轉帳,但是因為公司員工未滿10人,所以當初開立公司戶的銀行說無法辦理公司轉帳,叫我們自己用ATM轉,但是ATM非約定帳戶一天只能匯出3萬元的限額!所以這幾個月我們有加入幾個做的較久的員工當成約定帳戶,其他人還是用領現金的方式,但是太過於麻煩!我們詢問銀行,銀行建議把所有的員工都設成約定帳號,然後用網路銀行轉帳!這個月10號是我第一次用網路轉帳,公司裡有用一個大陸人,她嫁來台灣,目前只有居留證,沒有身分證,所以無法辦理銀行帳戶!他告知公司可以轉匯到他姐姐的戶頭,因為他姐姐嫁來台灣較久,已經有身份證了!但是我老爸在辦約定轉帳時,把那個大陸員工姐姐的帳戶號碼給銀行,戶名給的卻是他本人的名字,所以在用網路轉帳當天無法轉出這位大陸員工的薪資!當時我用網路銀行嘗試輸入大陸員工姐姐的帳號,想利用非約定轉帳的帳號匯出,結果不行,我打電話詢問銀行的結果是我們沒有辦理浮動密碼,所以無法在網路銀行做非約定轉帳的手續,還好他也只做到上個月,所以薪水也不多,下午我就用ATM轉帳匯出去了!但是三天後有三位公司員工反應沒有領到薪水,所以我們去查帳,當我開啟網路銀行的時候,發現當初約定轉帳沒有出現的大陸員工帳號赫然出現再約定轉帳那一欄中,並且那三位員工的薪水都是匯到那位大陸員工的姐姐帳戶!目前大陸員工已離職,手機也暫停使用!而我那位管人事的天才老媽竟然在對方在我們公司上班了好幾個月的情況下沒有留下對方家裡電話跟住址....目前無法尋找到他的人!當初我在用網路銀行時應該要把交易成功的視窗做列印的!但是因為印表機壞掉所以沒列印,也忘記做Print的動作!所以銀行端堅持約定帳號早就在上面是我們自己匯錯!雖然當時我跟我爸媽都在電腦前面,也確認當時沒有大陸員工的約定帳號,但是沒有證據死無對證!無法證明是銀行作業程序有誤,只好想辦法盡力追出大陸員工的錯款!我們有打到大陸員工姐姐的帳號銀行去問,是富邦銀行,富邦銀行確認我們有誤匯三筆款項進去,但是無法告知我們餘額!剛剛我去看了一下,發現原來如果錯匯的款項對方不退回可以告他,但是我現在告的應該是大陸員工的姐姐還是大陸員工本人?我該怎麼做?是去警局備案還是?
ps...網路銀行在匯款時有備註欄,而我在備註欄上都填上薪資轉帳的字樣...
2006-11-15 10:41:3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Muse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對了!大陸員工的姐姐的存款行無法告知我們存款人的資料,我該怎麼找到大陸員工的姐姐呢?
2006-11-15 10:46:51 · update #1
1.在銀行方面有當初辦理約定轉帳的申請書啊!那可以當作證據,不過說實在
的,銀行系統犯錯的機率太小了,應該是不可能。
2.民法第 179 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3.依上面的法條可知,你不小心把錢匯入別人戶頭,對方雖然不是犯罪,但是
也不能因為你的錯誤而享有利益,因此你可以依上面的法條為基礎,向收到
錢的人提出告訴,要求返還"不當得利"。
4.原告應該是損失錢的那一位(恕我沒仔細看是由誰轉出),就是誰的戶頭少錢
了,誰就當原告,被告就是拿到錢的人,若是不知道名字,可以先以你所
知道的資料提供給法院,再由法院行文去銀行調資料以確認是誰,對方無
法提出她有領該筆款項的原因時,就有可能敗訴,也就是妳們會拿到法院
准予向她請求款項的判決,之後就可以請她還錢(若不還則要經過強制執
行程序,不一定拿得到錢)
2006-11-15 11:16: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先報警吧
雖然你是匯錯帳戶
但是銀行也不可能提供給你對方的資料
一定要透過警察
才能去調閱對方的住址電話.....
也許還可以問問是否可以先凍結對方的戶頭(避免錢被領光解約)
總之...報警就對了...
然後再把相關的薪資資料,轉帳資料......通通準備好
到時候一核對金額~
應該可以討回你的錢
總之~~快報警~~快報警~~快報警~~快報警~~
2006-11-15 20:22: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夏菈菈 2 · 0⤊ 0⤋
可以先對那個戶頭假扣押
2006-11-15 15:43: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Big Ca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