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房屋已過戶給買方的女兒,對方付了尾款,但原來銀行貸款的部份對方說不需貸,願意給現金,但2個月了一直在拖,房屋沒交屋,代書不理叫我們自己找買主要,請問這樣買賣算成立嗎?假如要跟對方要本票,是要買方的本票還是他女兒(已壯年)的本票,假如對方拒不處理該如何?謝謝!
2006-11-15 18:00:3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YCC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當初辦理買賣過戶的時候有沒有辦理"反設定"
也就是說過戶到買方名下後,有沒有同時設定以你為第一順位的抵押權人
如果有的話,事情會比較簡單,你就通知(用存證信函)通知對方履行合
約,逾期未履行就可以解除契約沒收已付價金並要求返還房屋(一般契約
都有如此約定,先看一下你們的買賣契約),如果對方不返還房屋,可以
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然後去拍賣已經過戶到對方名下的不動產.
2.如果沒有辦理反設定的話,趕快去查目前該不動產有沒有又過戶給你不認識
的人,或是已經有銀行設定借錢了,如果是這種情況,會比較麻煩,要用訴
訟加上假扣押(或是假處分,看情況)(對買方用假扣押,若過給第三人可
能要用假處分),由於比較麻煩,所以建議你應該先詳細告知契約的情況及
有無辦理反設定,再回答會比較完整.記得去查目前不動產的所有權人為誰
及有無設定抵押權.
2006-11-15 18:29: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買賣已成立
對方不可能開本票給你了
提供擔保假扣押(以防脫產)
解除契約(對方違約)未依約付款
但房屋有瑕疵嗎?
2006-11-15 18:58:4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1.買賣契約成立:依民法第345條第2項規定,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
你們就房屋及價金部分應均已有合意故你們的買賣契約已成立
2.要跟對方要本票的話他或他女兒的都可,因為房屋是過戶給她女兒所以他女兒的較佳,如一個是發票人一個是背書人更好
3.對方拒不處理時.看你要以訴訟方式解決紛爭或找鄉鎮市調解委員調解均可
2006-11-15 18:39:5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新 2 · 0⤊ 0⤋
如果對方仍是拖延,建議你告他不履行契約及不當利得返還,找個律師吧!聽你說,你找的代書相當不負責喔!
2006-11-15 18:32:0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sherlock 7 · 0⤊ 0⤋
請問房子是不是透過房屋仲介
如果是可請房屋仲介處理
因為你要付仲介費,所以他必須處理
什麼是買方的女兒?
如果新的所有權人是"買方的女兒"
那你就可以拿她所開的本票到法院強制執行支付命令
順便請教法院的諮詢處有關你的個案
當面問一定比你在知識裡問清楚
2006-11-15 18:30:5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Jen熊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