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場所,未得他人同意,可否拍攝他人照片?
有沒有觸犯法律?
2006-11-14 08:15:1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7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在公共場所,未得他人同意,是可以拍攝他人照片,因為沒有觸犯法律。
在香港偷拍本身不是犯法的,意思是正常情況下沒問題。
但當你正在偷拍時被差人當場捉到,認為你可能會想犯法,他可以告你遊盪。
2006-11-15 11:08: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Seamus Yim 5 · 0⤊ 0⤋
這是不可能的 因為街上這麼多人 你試想想 你從20層樓 在旺角拍下來 成千上萬的人
試問你如何可以知道他們是否同意? 這是實行上的問題
2006-11-17 21:02: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香港 1 · 0⤊ 0⤋
暫時not犯法(正常情況下), .....
如果你想想......咁多magazine ,登相...咁樣..佢地咪犯曬法?
2006-11-16 10:28:0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YC 3 · 0⤊ 0⤋
有,偷拍會犯法
係邊到都一樣
2006-11-14 08:19:5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