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丞相與御史大夫之間的關係,
說明制衡原理在中國政治制度上的運用
2006-11-14 09:35:1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QQ 1 in 藝術與人文 ➔ 歷史
秦漢丞相為百官之首,擁有『開府』的權力。所謂『開府』就是開設幕府,可以自行任免府中官員作為宰相的私人秘書。丞相的出身大多是從民間而起,率領三公九卿形成『外朝』,與皇帝的『內朝』形成對比。地方官員每年上繳賦稅與回報政績的對象也是宰相,稱之為『上計』。這樣的政治設計的好處是,丞相出身於民間,因此民間的聲音可以傳遞至朝堂之上。且丞相擁有的權利極大,遇到英明神武的皇帝,宰相自然聽命辦事﹔但若是遇到昏庸無能的皇帝,丞相也可以代掌朝政,使國家機器不至於出現問題。正因為丞相的權力極大,若遇皇帝的政策有問題的時候,丞相可以率領百官封駁彈事,拒絕執行,與皇帝形成對抗。於是設立了御史大夫作為監察機關,以監察百官。御史大夫是由戰國時各國的御史發展而來的。當時在國王身邊主要是記事。秦統一後隨著組織機構的擴大,置御史大夫為眾御史之首,地位『貳於相』,與丞相、太尉一樣擁有『開府』的權力,『銀印青綬,掌副丞相』。由於御史大夫的主要任務在於擔任皇帝與丞相之間的詔書傳送者,故對丞相起監視與制衡作用。加上此職多由皇帝親信出任,其權力有時更超過丞相監督百官。只不過,御史大夫雖然身分尊貴,品秩卻是很低,雖然說地位等同於副丞相,不過在品秩方面卻遠遜於丞相,僅於九卿同為二千石左右,與丞相的萬石不能相比,而御史中丞以下的諸御史官員,品秩更是低微。這樣的設計,最主要是因為御史大夫主要負責彈劾與糾舉百官過失,若是身分不夠尊貴,則無法直接與皇帝溝通,若品秩等同於丞相,則會形成為保地位而不敢盡責糾舉百官過失。另一方面,御史大夫倘若糾舉丞相過失,使丞相因過錯而丟官,御史大夫則可以接替擔任丞相的位置。於是御史大夫在擁有僅次於丞相的身分,卻沒有與身分相同的品秩的情況下,自然會覬覦丞相之位而盡監察之責。丞相在御史大夫的監視下,自然也不會掉以輕心而盡心治國,給予可趁之機。
2006-11-14 13:02:2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潛龍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