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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
我去年買了一間一樓店面,現在想開業,可是我正上方的鄰居把我放招牌的地方佔去了。該地是一處新商場,問題是商場管委會僅規劃內店面廣告招牌設置原則,而我這種外店面目前卻無統一設置標準。原本我那鄰居留一處給我也就相安無事,但他居然惡霸地跟我說先佔先贏,對方還是基督教會,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教好?我已經很有禮貌跟他溝通,他還說他是主委想怎樣,難道沒有王法了?謝謝!

2006-11-14 05:41:2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大衛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感謝兩位的回答,我想我會找人去協調解決。

2006-11-20 04:27:5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大衛 1 · 0 0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規範有「大樓外觀管制」條文,建議您應先了解社區規約內容並予以對照!.另外,《同條例》第33條、第二項,規範有「廣告物裝設原則」,可能對版主有保障(板主沒說清楚無從判斷)!不過,對方既是基督教會,還仗其住戶所委託之權勢、如此囂張跋扈?要是我的話,我會做個看板、指向對方(如下)..............惡魔之家==>

2006-11-14 19:43: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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