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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我現在需要室內裝潢,裝潢的樓層位十三樓,但因需要打掉一面磚牆,是否需要建築師開立的安全結構證明才可施工?另外若真的需要開此證明,哪裡不錯的建築師可開立此證明?

2006-11-13 18:50:44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Melody 1 in 家居與園藝 布置與改裝

5 個解答

首先必須了解該牆是否為承重牆,可至當地縣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課)請領該建築物該樓層結構平面圖(需費用),即可於結構圖中看出該牆是否為承重牆,若為承重牆且改建面積佔該戶承重牆面績1/2以上時即涉及修建,需請領修建執照,若未達到1/2以上且該牆為外牆時,則涉及修繕,需申請修繕核備,至於安全結構證明通常需涉及樑柱及承重牆及樓版修建改建時才須出據公會報告!!!如需開立結構證明,建議找技師公會辦理鑑定報告(價錢不低),如此才可一勞永逸!!!如果只是隔間牆,則不必辦理任何申請,但建議找有執照的裝潢公司施工,避免鄰居向主管機關陳情!!!施工前與鄰居及管委會溝通溝通!才是上上策!!!如果沒人申訴就沒有任何問題ㄡ!

2006-11-15 16:13:31 補充:
通常室內磚牆都為隔間牆,而非承重牆!!!

2006-11-15 11:11:4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naoki 3 · 0 0

應該不用啦~~

2006-11-24 13:05:2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創作人不好做 5 · 0 0

不是什麼都要開證明
主要還是要看是哪裡、怎樣的一道牆
如果您不確定可以先找裝潢的去評估
老房子(尤其是結構看起來有問題的)或不放心的話再請結構技師
或是一併委託給承包廠商就可以了

2006-11-15 02:51:3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

建築師開立的安全結構證明?
一般會要求附此文件應該就是需向建築主管機關報備或備查時所需付的文件之一。
如果是,可請承包此工程的設計或承包商代為處理就行了~

如果此牆面為承重牆(剪力牆)那就打不得,因為具有結構作用;
如是一般單層配筋隔牆或是4吋磚牆,雖不具結構作用;
但因需經主管單位查核,請建築師或結構技師開立安全結構證明是必要的文件。

2006-11-14 05:30:5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系統櫥櫃訂製 7 · 0 0

要看是否為載重牆,還是裝潢牆

2006-11-13 19:15:5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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