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做半年-chek強積金時發現冇我户口??
2006-11-10 20:06:16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kusolok 2 in 社會科學 ➔ 其他 - 社會科學
30. 如 僱 主 沒 有 為 我 供 款 , 積 金 局 會 採 取 甚 麼 行 動 ?
答 : 如 僱 主 沒 有 為 你 作 出 規 定 的 強 制 性 供 款 , 你 的 強 積 金 受 託 人 應 向 積 金 局 報 告 有 關 情 況 。 積 金 局 收 到 受 託 人 的 報 告 後 , 或 會 向 僱 主 徵 收 供 款 附 加 費 及 展 開 民 事 行 動 , 追 討 欠 款 和 附 加 費 。 供 款 附 加 費 將 全 數 付 給 僱 員 。
積 金 局 亦 鼓 勵 僱 員 向 局 方 作 出 正 式 投 訴 , 讓 積 金 局 即 時 採 取 跟 進 行 動 , 保 障 你 的 權 益 。 所 有 投 訴 均 絕 對 保 密 。
2006-11-10 20:12: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vegitou 7 · 0⤊ 0⤋
報警!!! Police!!! 只要在你入職時公司曾有任何形式表達有強積金計劃, 而你過了60天或以上check到公司無替你供款, 你就可以讓此公司的負責人坐牢!!! 原因係法津上此仍滿騙罪!!! 如果公司無供款時, 但你卻有供款, 那就更加罪加一等 call Police!!! 報警!!!
2006-11-11 01:34:21 補充:
無良的公司老闆死定了, 你絕對可以告到佢洗定個八月十五等坐牢, 快去call Police!!!
2006-11-10 20:31: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Fan 5 · 0⤊ 0⤋
僱 主 的 責 任
參 加 計 劃
除 部 分 獲 豁 免 人 士 外 , 僱 主 必 須 安 排 所 有 年 齡 介 乎 18 至 65 歲 , 受 僱 不 少 於 60 日 或 以 上 的 全 職 或 兼 職 僱 員 參 加 強 積 金 計 劃 。
從 事 建 造 業 或 飲 食 業 的 僱 主 亦 必 須 安 排 臨 時 僱 員 參 加 註 冊 強 積 金 計 劃 。 臨 時 僱 員 是 年 齡 介 乎 18 至 65 歲 , 受 僱 少 於 60 日 的 僱 員 。 換 句 話 說 , 如 果 從 事 建 造 業 或 飲 食 業 , 無 論 僱 員 的 受 僱 期 多 長 , 僱 主 均 須 安 排 僱 員 參 加 強 積 金 計 劃 。 詳 情 請 參 閱 行 業 計 劃 。
僱 主 可 在 市 場 上 選 取 一 個 或 多 個 強 積 金 計 劃 , 並 安 排 有 關 僱 員 參 加 這 些 計 劃 。 僱 主 必 須 展 示 由 積 金 局 發 出 的 參 與 證 明 書 。
除 設 立 強 積 金 計 劃 外 , 僱 主 亦 可 保 留 獲 強 積 金 豁 免 的 職 業 退 休 計 劃 , 但 若 該 職 業 退 休 計 劃 接 受 新 僱 員 參 加 , 則 僱 主 必 須 讓 新 的 有 資 格 僱 員 選 擇 參 加 強 積 金 計 劃 或 職 業 退 休 計 劃 。
目 的
積 金 局 執 法 的 首 要 目 的 , 是 保 障 僱 員 的 強 積 金 權 利 及 權 益 , 並 維 護 該 制 度 的 公 信 力 及 完 整 性 。
執 法 措 施
為 達 到 執 法 目 的 , 積 金 局 會 向 違 規 僱 主 ( 包 括 逃 避 強 積 金 供 款 , 扣 減 僱 員 薪 金 作 僱 主 供 款 或 不 安 排 僱 員 參 加 任 何 強 積 金 計 劃 等 ) 採 取 下 列 多 項 執 法 措 施 :
(a) 直 接 聯 絡 僱 主 , 促 請 他 們 糾 正 違 規 情 況 ;
(b) 徵 收 5% 拖 欠 供 款 附 加 費 ;
(c) 入 稟 具 有 司 法 管 轄 權 的 法 院 , 提 出 民 事 申 索 , 以 追 討 強 積 金 拖 欠 供 款 ;
(d) 向 僱 主 徵 收 罰 款 ;
(e) 檢 控 違 規 僱 主 , 包 括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f) 主 動 巡 查 僱 用 機 構 。
處 理 投 訴
僱 員 如 懷 疑 本 身 的 強 積 金 權 益 遭 到 侵 犯 , 應 盡 快 向 積 金 局 作 出 投 訴 。 積 金 局 將 調 查 所 有 接 獲 的 投 訴 , 並 在 完 成 調 查 後 盡 快 把 結 果 通 知 僱 員 。
主 動 巡 查
主 動 巡 查 是 積 金 局 的 執 法 行 動 之 一 , 用 以 揭 發 違 規 事 宜 。 主 動 巡 查 亦 是 教 育 活 動 , 積 金 局 藉 此 向 僱 主 和 僱 員 闡 明 若 干 強 積 金 規 則 及 規 例 。 積 金 局 或 會 選 擇 不 同 地 區 及 行 業 作 為 巡 查 對 象 , 並 可 能 聯 同 其 他 執 法 機 構 進 行 巡 查 。
罰 款
積 金 局 有 權 向 違 反 強 積 金 法 例 若 干 規 定 的 僱 主 徵 收 罰 款 。 如 僱 主 沒 有 作 出 強 積 金 供 款 , 積 金 局 可 就 每 名 僱 員 的 每 個 供 款 期 徵 收 罰 款 $5,000 或 所 拖 欠 供 款 款 額 的 10% , 以 較 高 者 為 準 。
檢 控
積 金 局 或 會 檢 控 未 有 為 僱 員 參 加 強 積 金 計 劃 , 或 未 有 為 僱 員 供 款 的 僱 主 。 首 次 定 罪 , 最 高 可 處 罰 款 $100,000 及 監 禁 6 個 月 , 而 其 後 每 次 定 罪 則 可 處 罰 款 $200,000 及 監 禁 1 年 。 其 他 可 予 檢 控 的 罪 行 包 括 作 出 虛 假 或 誤 導 聲 明 , 妨 礙 獲 授 權 人 士 行 使 或 履 行 《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條 例 》 所 授 予 或 委 予 他 的 職 責 等 。
2006-11-10 20:25:2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Sheep 2 · 0⤊ 0⤋
如 僱 主 沒 有 為 我 供 款 , 積 金 局 會 採 取 甚 麼 行 動 ?
答 : 如 僱 主 沒 有 為 你 作 出 規 定 的 強 制 性 供 款 , 你 的 強 積 金 受 託 人 應 向 積 金 局 報 告 有 關 情 況 。 積 金 局 收 到 受 託 人 的 報 告 後 , 或 會 向 僱 主 徵 收 供 款 附 加 費 及 展 開 民 事 行 動 , 追 討 欠 款 和 附 加 費 。 供 款 附 加 費 將 全 數 付 給 僱 員 。
積 金 局 亦 鼓 勵 僱 員 向 局 方 作 出 正 式 投 訴 , 讓 積 金 局 即 時 採 取 跟 進 行 動 , 保 障 你 的 權 益 。 所 有 投 訴 均 絕 對 保 密 。
地 址 及 辦 公 時 間 : 香 港 中 環 港 景 街 1 號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1 期 5 樓
星 期 一 至 五 : 上 午 8 時 45 分 至 下 午 5 時 45 分
新 界 荃 灣 沙 咀 道 337-339 號 德 仁 樓 7 期 地 下 A 座
星 期 一 至 五 : 上 午 10 時 至 下 午 7 時
星 期 六 : 上 午 10 時 至 下 午 1 時
熱 線 : (852) 2918 0102
星 期 一 至 五 : 上 午 8 時 45 分 至 下 午 5 時 45 分
星 期 六 : 上 午 8 時 45 分 至 中 午 12 時
傳 真 : (852) 2259 8806
電 郵 : mpfa@mpfahk.org
2006-11-10 20:17:1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