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了我5600元,把我家搞的亂七八糟的甲級電將。2.收了我4700元,只換機車電瓶的機車行。我有對方的姓名,電話,店名....我想知道怎樣發表才不會吃上官司,雖然我說的句句屬實,但我只是小老百姓。希望請前輩指教!
2006-11-11 16:45:57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就算是扁哥的老婆也要被起訴的!不過,法律大部份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水電也好、機車也好,發生問題前,就應該有原狀的證據,發生問題後、才能比對出差異、討回公道!水電、機車修繕前,是甚麼狀況?這是您應該要出示的依據!否則,要幫忙修理奸商的,也很難搞清楚事情真相,更別指望對方會承認了!如果你不講清楚,又遇到像我的舊識網友隨便答:搞不好反而會害了你!
2006-11-11 19:17: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