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銀行存摺部之前因為在家中不見ㄌ!所以我也不太在意~直到發薪日時我才發現不見ㄌ~所以我去補發!!但是最近因為我換ㄌ工作~需要另開一個新戶~但是在開戶時~他們說我是<警世帳戶>??接下來我就被警察帶走ㄌ~警察還跟我說沒有事~只是請你協助調查~但是到ㄌ最後他錄完ㄌ筆錄他說你只要簽名就可以ㄌ~我簽ㄌ~他卻把我帶到偵查庭去~還把我扣手銬??我不懂~我也是被害人阿~為什ㄇ他們事情沒有用清楚就把我帶走~
<因為當初不見時~我並沒有馬上報遺失,所以他們認為我販賣人頭帳,我是無辜ㄉ!!難道台灣的警察都是這個樣子的嗎?胡亂栽贓嗎?>
<如果我被起訴~這樣算是有前科嗎?
<我沒有有利ㄉ人證跟物證~要怎麼換回我的清白呢?>
希望有人可以為我解答!!謝謝!!
2006-11-10 15:08:3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lice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想請問一下<前案>跟<良民證>有何不同呢??
如果我有前科ㄉ話~是不是就不好找工作阿!!
2006-11-11 16:35:18 · update #1
如果你的「前科」指的是「前案」的話,則透過全國刑事前案紀錄查詢,已經可以查到你被偵查的紀錄;而如果你指的「前科」是指能否取得「良民證」,那放心,只有偵查還不會有影響。不過從你其他的情形來看,可能你需要律師協助,畢竟如果你認為你是無辜的,有律師協助的話,權益比較能有保障;而若經濟有困難的話,可至這裡尋求協助: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以上,供參考
2006-11-11 21:47:01 補充:
「前案」或「前科」只有檢警調及法院查得到,一般人幾乎不可能查得到。如果你在意的是「找工作」的話,那無論是「前案」或「前科」,幾乎不會有影響-----除非是有檢警調違法洩漏予雇主(例外情況是,有特定行業需要調查應徵人的前科時,會去函至檢警調機關,若符合法定情形,則檢警調會依法給予,但這情況少之又少)。至於「良民證」的話,通常是只有在「移民」時會需要,就是由國家出具證明,證明你沒有「前科」(指刑事判決有罪確定的);而有些公司(常見的是外商)會要求應徵者提供「良民證」,但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則幾乎都是違反勞基法、就業服務法等規定,可至勞委會或相關主管機關檢舉。以上,再供參考
2006-11-10 18:47: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維信 6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oozoo09260.pixnet.net/blog
2014-10-23 13:57: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你慢慢來吧 你有緘默權 也有權找律師
不用太悲觀
只有被偵察 是不會有前科的
2006-11-19 08:56:24 補充:
不過...如果對方提出告訴,你的檔案裡會有紀錄,但是這個紀錄,屬於隱私權範圍,只有相關單位才看得見。而且也不會影響你的良民證。除非有判刑,才會留下前科,影響良民證。
2006-11-10 15:21:4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