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拜託幫我解答一下ˊˋ
我現在快滿19歲ㄌ 但是我家對我ㄉ期望時在太高我真ㄉ瘦不了
我念ㄉ是護理科 現在都要畢業ㄌ 媽媽還常常不讓我去上課
說我會跑出去玩 可是我又不敢跟他太頂嘴 因為我需要證照
我以後不想靠他或靠誰吃飯ˊˋ不用說溝通ㄌ 無效ˊˋ
太多太多次ㄌ 而且我媽到現在還會打我 打ㄉㄩ清
還會減我ㄉ頭髮 他說這樣我就不敢出去做壞事
我真ㄉ沒有怎樣ㄚ位何他要這樣對我
我有一個交往很久ㄉ男朋友 我也很愛她他住在花蓮 我在台南
上次他就問我能不能公證結婚 我跟他說因為家庭ㄉ因素 再等等吧!
請問大家 我滿20歲以後就能一走了之ㄌㄇ
媽媽會不會叫警察來抓我ㄋ
就算找到我ㄌ 我一定要回去ㄇ
那如果是民間ㄉ徵信社ㄋ??
那我ㄉ男朋友會有罪ㄇ??
各位大大幫我解決一下吧
這是我現在ㄉ夢想 我不想再呆這ㄍ家庭ㄌ 太痛苦ㄌ
2006-11-10 17:13:5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芊芊】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什麼東西注音符號壓??
是不是我用的注音文太多了??
各位大大抱歉喔 辛苦了@@
2006-11-11 18:17:57 · update #1
茲事體大,須從長計議。
只要你滿20歲,法律上誰也管不了你,你需要對民事與刑事負「完全責任」,也就是說,犯了罪,懲治就沒打折了;但你也有了所有憲法保障的自由囉。若滿20歲,法律的層面,只要妳沒偷拐搶騙違法犯紀,妳不用操心。情理法,你有理,有法,但處理的時候要顧慮到人情這一環。
至於遺棄罪,我相信幾年之內妳都不會遇上那樣的麻煩。關於遺棄的部份,我會在後面補充。
聽妳這樣說,搬出去也好,你決定搬出去,我相信妳心裡也有很多衝突。
我母親做輔導多年,我看過她幫助的一個學生,家裡的狀況何妳有一點相似,他也是搬出去了,但接下來要面對的問題還很多,很多事是無法一走了之的。妳母親對妳的控制慾這麼強,妳要是走了,她一定會有很多的反應,到處出打聽妳的下落,從在親戚面前重傷妳,到委託親戚說項。若找到了妳的新住所,很可能會找上門來,妳和男友有談到這些可能性嗎?至於徵信社,若妳能反徵搜他們對妳的徵搜行為,妳甚至有告他們的權利,不要擔心。
我不了解您的男友,若意見中冒犯了,先說聲對不起。原生家庭的不完滿,常常是年輕人想早日走入婚姻的動力,這本身沒有對錯的問題,但年輕早婚要顧慮到一些問題,雙方對自己的理解都很充分嗎?婚姻中潛藏的地雷很多,一顆清楚且勇敢的頭腦是不夠的,兩顆才夠。他對於妳的成長背景能充分理解嗎,很多婚姻因為雙方不理解對方的成長,而不能明白對方面對生活時,為何要把一些自己不覺得重要的事情認定成「問題」,不然就是處理問題時不能理解對方處理的思考邏輯,自己和對方要有一定的生命閱歷,凡事要有個定見,避免茫然或誤判,這樣婚姻比較能平穩的走下去。
和妳分享一些具體建議,希望能有幫助。
一、先暗地裡找工作,找到工作,一個月月入20000,也能活得好好得,支付房租,餐飲,交通,基礎消費還不成問題。存不了錢,但當下的重點是在最小的衝擊之下離開目前的環境。
二、不要在這個節骨眼上結婚,妳離家對妳家裡的衝擊已經是天塌下來的大事了,妳媽媽到時必定會在家裡爆炸,妳離家了,但其他家人還在那,必定會遭池魚之殃。要是媽媽知道妳離家後,還結婚了!這不但是天崩而且要加上地裂。很高的可能性,她會把矛頭轉到妳的男人身上,到時候會變成家族大戰喔。妳男友的家庭對妳很照顧嗎,要是他媽媽能把你當女兒一樣看待是最好,但若他對子女的婚姻也有預設一些標準,以妳現在的狀況,要三思。妳也希望未來母親能祝福妳的幸福吧,也希望自己的寶寶有愛她們的外婆吧。先緩一緩。
三、向每位家人留下信息,除了媽媽,其他家人也要顧慮到,不論他們平時待妳如何。向媽媽和其他長輩說明,自己離開不是出於仇恨,家人之間沒什麼好恨的,但是自己需要被尊重,自己需要自由,有朝一日自己會回來,只是現在不便讓你們知道自己的新住址,以免自己爭取的自由再次被剝奪。答應她們會好好照顧自己,請他們不要擔心。向平輩們說明自己離開的不得已,拜託他們多照顧自己,有一天會回去,希望大家不要太擔心,面對媽媽多一份包容。記得對每一個人都要獨立寫一份,針對個別的關係寫出關懷與承諾。
四、向男友說明,先不要如此早婚,除了前述對他家庭的質疑不要說,誰都不喜歡自己的原生家庭或父母被質疑,其他提到的問題多合他討論討論,早婚,妳將喪失很多機會,我不是指選擇伴侶的機會,而是自己成長的機會。這一點很重要。我與女友相差近五歲,她還小,我們都認定對方了,但要再等5年。目前分住兩地。也就是要讓彼此的心靈更獨立更健壯。畢竟獨立之前的結合是種不成熟的依賴。若他真的愛妳,而不是愛一個憧憬,不是愛自己,那麼他會為了妳的成長而認同這個決定。
五、搬出去之後,對自己好一點。試著整理自己這些過去的生活,往事不堪回首,不代表不應回首。試著理解媽媽會有這些行為與價值觀的成因,也不要有什麼罪惡感,妳做的很對,先離開,自己力量更壯大後再回去,不管那是五年或十五年之後的事。可以用不存在的地址(例如北市中山北路8段1 號)跨縣市寄信回家,避免由郵戳被追蹤出來位置。信件中關心問候家人,述說生活,回顧過去有什麼想法,與最近有什麼成長。
關於遺棄罪,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四條及第一千一百十五條的規定,直系血親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但長輩要以這一條上法庭,須要沒有動產不動產,無法自給自足時才成立,妳只要能提出她有自己的存款,法官就不管她了。不然妳能證明妳一個月有匯/寄/交給他6000元上下的生活費,法官也會讓她閉嘴。不用著急,我想妳幾年之內不會需要應付這一步,除非妳媽媽真的需要金援,不然先不用寄錢給她,自己先站穩再說。
拿到執照,找工作,租房子,上演落跑記,工作,沉澱自己,不時的寄信回家讓大家放心,隔個幾年,與你心愛的男人結婚,生孩子,看看返家的機會成熟了沒,帶著孩子回去看看家人。一次一件事,一步一腳印,站穩這一步再走下一步。若妳男人愛你疼妳又夠成熟,他會理解並支持妳。
2006-11-11 11:21:22 補充:
生命是一趟奇妙的冒險,生命只有一次,加油!不要害怕轉彎,打開窗就會看到天空,走出去就會看到太陽!看不到太陽就去尋找太陽吧!加油!堅強可愛的小護士,祝妳一路順風,假以時日能成為一為令人尊敬的護士長。
2006-11-11 21:17:27 補充:
距離20歲,還有1年,在試試看,和媽媽溝通不了,那有試過其他長輩嗎,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試試看由側面把消息傳給媽媽,會不會有用呢!學校的輔導單位如何?信得過嗎?試了再說,加油^^
2006-11-11 06:19:4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W. 2 · 0⤊ 0⤋
嘿咩!認真一點寫不是很好嗎?妳媽是有點過份,成年後搬出去賞然沒問題但還年輕要謹慎。
2006-11-11 02:41:0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
版主的痛苦,我能體會~
因為,看這麼多注音符號,我也很痛苦!
2006-11-10 20:00:4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CTT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