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是在管理員眼前把東西搬出去的,請問管理員及管理委員會要負責賠償嗎
還有地下室停車位是機械上下兩層屬各個住戶所有,如有故障發生車子損壞問題時管理委員會要不要負債賠償
2006-11-09 20:24:1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hung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一、法律有效時間是多久內可追究,是要民事訴訟還是一般訴訟。
二、在今8月份管理主委有貼公告,停車位屬各人所有如有故障請自行負責之告示,現在出事了管理委員會還須責嗎
2006-11-10 09:32:28 · update #1
依據過去的案例:管理員和管理委員會如果未盡到善良管理責任的話(有疏失),法院是會判決相關人員要負責任的!至於,機械車位造成損害問題:則要看~當時有無人為操作問題以及社區《規約》有無特別說明相關責任條款!否則,一般來說,應該是保養機械車位廠商的責任;委員會是簽約代表人,應該要求其出面、爭取您的權益!
2006-11-10 03:17: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當初有報案,警察會做筆錄過一段時間再寄一張分案單到你家,上面會有案發時間日期地點都有再來就沒有下文了,你要知道我們是小老百姓就算報了案也不會有結果警察不會自動幫你捉竊賊的,我不知你遭竊損失多少可是還是要勸你看開點財去人安樂只要人平安就好。
2006-12-28 07:03: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hung 1 · 0⤊ 0⤋
您好,因為不知您的mail,所以藉這方式想請問您,您是否有報案嗎?我想請問的是,我日前租屋處也遭竊,但因為某些因素我沒有讓家人知道我的住址,報案時所填資料也都是填目前租屋處,但沒想到警方有寄一封信到我戶籍地,以致家人打電話問我失竊一事!想請問,你有收到過嗎?那封信會提到失竊處地址嗎?謝謝!
2006-12-26 05:25: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gray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