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機械式停車位故障(上下式的,非人為因素),且目前還有其他的停車位也有些狀況出現.過些時候也可能要維修.我們有停車位的住戶每月收的管理費就已比其他的無車位住戶多繳了一筆費用,管理委員會說因為我們有停車位的住戶繳的管理費不夠支出此項費用,修繕費用由我們停車位所有人負擔,這樣合理嗎?
謝謝
2006-11-09 09:37:0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Monica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機械式車位~為社區約定專用的部份,當然有使用者付費的理由!但是,管理委員會是受住戶所委託、服務社區,對於約定共用部分,委員會應該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將停車場問題(包含機械、平面)之管理辦法、收費方式(含:維修權責與規則)一次搞定!以免類次情況與困擾問題不斷產生!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2006-11-09 13:51: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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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4 09:43: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當然是不合理.非人為因素本來就是大樓自行吸收.大樓自行負責維修跟保養.
很正常啊.比方說如果做電梯.電梯突然故障.那是不是被困在裡面的那些人.
要負單維修費用?這樣合理嗎?
2006-11-09 12:16:3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小名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