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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年底妹妹出了車禍
事發之後有叫警察做筆錄 發現是對方的錯
因為對方想和解 所以經過調解委員會的調解
最後以賠償3萬 將調解
但是對方又要求說讓他分半年攤還
一月份到9月份 總共才匯款4次共2萬
這期間有跟他催過很多次 但是他ㄉ態度很差
好像都不想償還了
後來調解委員會有打電話來確認他是否償還完畢
我們也告知調解委員 說~~現在都已經快一年了
他都遲遲不匯款 調解委員後來也幫我們催了很多次
也都沒有用 現在調解委員已經擺明置之不理的態度

想說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但是不知道該怎麼寫

2006-11-08 10:00:0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蠻 4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down/index.jsp 這裡有存證信函的格式
其實存證信函的內容不用很制式,也不用很文言文
只要把重點,人事地物時這幾點描述一下即可
其實建議你最簡單的就是直接跟調解委員會那反應,說對方不履行他們的約定,所以主張調解無效
要移送簡易法庭
這樣才能逼迫對方出面解決

2006-11-08 10:24: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啊南 2 · 0 0

如果對方存心硬要賴的話...存證信函對 對方的影響有限...
去郵局買存證信函 回來.. 上網問一些法律系的人 請他們用專有名詞幫你打

個人是覺的存證信函 只有嚇阻的做用... 如果是無賴的話~"~ 根本不鳥你...

2006-11-08 10:13: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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