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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台灣文教事業的發展和內容是什麼呢??請給我關於清代的台灣文教事業資料!!謝謝

2006-11-08 17:26:4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藝術與人文 歷史

2 個解答

學校制度的設立,在培養科考人才,因此與科舉制度有密切的關係。1686年 (康熙25年),分巡台廈兵備道周昌奏請台灣開科考試獲准,次年,台灣開始舉行科考。

  科舉制度最底層的功名為生員,即俗稱的秀才。生員的考試稱為童試,每三年舉行兩次,報考應試者,不管年紀多大,概稱為童生,要由童生晉升為秀才,需要經過知縣主持的縣試、知府主持的府試、學政主持的院試等三道關卡,通過院試成為生員後,才可以進入儒學就讀,並且,各儒學有一定的名額。

  在儒學,生員的資格分為三等,初入學者稱為附學生,附生經歲、科兩次考試列為一等者,可補為增廣生員,再經歲、科兩考列為一等者,則晉升為廩膳生員。生員修業期滿,有三種升遷的途徑:一是到書院繼續進修;二是被選為貢生;三是參加歲、科兩次資格考,通過後即可參加鄉試。






【秀才圖像】




【 科舉參考書】

  貢生是指由儒學選擇優秀的生員,進入國家的最高學府國子監就讀的學員。國子監結業的學生尚不能任官,仍需通過鄉試才有當官的資格,因此其所學的課程也是以科舉為主。此外,貢生的名位也可以透過捐貲的方式取得。清代台灣有不少人具有貢生名位,但甚少真正進入國子監就讀。






【貢生匾額】

  參加鄉試是生員升遷的最好途徑。欲參加鄉試的生員,必須先通過歲、科兩次考試,優等者才具有參加鄉試的資格。鄉試每三年舉行一次,遇到國家慶典,尚會加考恩科,通過考試稱為舉人。考試的地點是在各省的省會,清初台灣隸屬福建省,因而台灣的生員要參加鄉試,必須辛苦地橫越台灣海峽,到福州應試,這樣的情形即使是到台灣設省後仍持續。台灣剛入清版圖時,由於地廣人稀,文風不盛,加上到福州的交通困難,因此台灣應試的學子寥寥無幾。於是在1627年(康熙26年),清廷特別給予台灣籍考生一名舉人的保障名額,使應試的考生有增多的趨勢。1637年,清廷取消保障名額,又使應試的考生減少。1729年(雍正7年),清廷恢復台灣一名保障名額,1735年,又增加一名。1810年(嘉慶15年),台灣的讀書人因平定海盜蔡牽上捐了不少錢,清廷為了獎勵又增加了一名保障名額。1828年(道光8年),由於台灣的粵籍移民應試增多,排擠到閩籍的錄取名額,於是又增加一個名額給粵籍生,此後四個名額成為定例。






【中舉旗竿】




【中舉旗竿】




【舉人匾額】




【詔舉牌】

   由於清初台灣人口不多,文風不盛,而清廷給予台灣儒學的名額卻又不少,因此吸引了不少中國大陸的失意考生東渡台灣,冒台灣籍應考。後隨著台灣的文化發展,文風日盛,科考逐漸競爭激烈,台灣的讀書人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逐漸發展出籍貫上的排他意識,也由此滋生出台灣的「本土意識」,冒籍的情形逐漸減少。總計1687-1894年,台灣產生出可考的舉人共有251人,其中有半數不靠保障名額錄取。值得一提的是,雲林的張士箱家族曾經於1760-1770年十年間,一舉有六人中舉,為十分難得的紀錄。






【進士匾額】




【蔡廷蘭塑像】




【澎湖進士第】




【進士匾額】





【趙慶河老師談新竹進士第】




【鄭麗真老師談鄭氏家廟與舉人旗竿】

   考中鄉試的舉人,緊接著面臨的是在京師北京舉行的會試,考取會試者稱為貢士,貢士都可以參加朝廷主辦的殿試,考完殿試的貢士,則正式成為進士。會試的舉行也是三年一次。對台灣而言,北京離台灣更遠,台灣的舉人應考更為不便,因此在1739年〈乾隆4年〉清廷曾決議若台灣進京赴考的舉人達到十人,則給予台籍考生一名進士的保障名額。而這項規定直到1823年〈道光3年〉台灣的考生達11名,才真正適用。而該年運用保障名額中舉的進士,為新竹的鄭用錫,他也因此被稱為「開台進士」。事實上在鄭用錫之前,即有諸羅縣的王克捷(乾隆22年)和鳳山縣的莊文進(乾隆31年)不靠保障名額考中進士。除開台進士外,尚有黃驤雲為第一位客家籍進士;楊士芳為開蘭進士;蔡廷蘭為開澎進士;曾維禎為開彰進士。另台南籍於1845年〈道光25年〉中式的施瓊芳及1879年〈光緒5年〉中式的施士洁,為台灣僅見的父子進士。總計清代台灣考中進士者約有三十餘人


你想看彩色的可以到這看看!!
抱歉圖片好像不能貼上!!對不起了!!圖片自己到這去看吧!!不過那些圖片好像梅納麼重要!!
http://distance.shu.edu.tw/taiwan/ch11/CH11_FRAMESET.HTM

2006-11-11 11:43: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心花朵朵開天邊 3 · 1 0

臺灣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 臺灣漢文化教育事業初創于明鄭時代。清政府統一臺灣,在明鄭基礎上進一步拓寬、充實,使臺灣漢文化教育事業進入較為全面的發展時期。其主要表現如下:                                  儒學 儒學即清政府舉辦的與科舉制度相適應的官學。京都儒學稱“太學”或“國子監”,是國家最高學府;地方儒學稱“府學”、“縣學”,相當中等教育。國子監畢業生可直接參加廷試考取官員,或參加鄉試、會試和殿試考取功名;地方儒學學生(或稱“生員”、“諸生”和“秀才”)則須先行取得太學資格,方可參加廷試考取官員。但亦可通過在校科試,取得鄉試資格,直接考取舉人、貢士、進士等功名。清代臺灣最早的儒學創始於1648年首任知府蔣毓英任內,即安平縣儒學和嘉義縣儒學。此後,台南府(1685年)、鳳山縣(1696年)、彰化倒(1726年)、新竹縣(1817年)、宜蘭縣(1876年)、臺北府(1880年)、臺灣府(1889年)等等,各府縣儒學紛紛建立。臺灣府儒學為全台最高學府,兼理臺灣教育行政,又稱“全台首學”,設于台南孔廟,亦即明鄭時期文廟、太學舊地,(今台南市文廟路3號)“由省派教授一員,”以理學務。而縣儒學置教諭,隸於學政,(學政,相當省教育界最高官員。作者)其後各增訓導一員,延請中土名儒,授以經史文章,試以詩、賦、策論。                                  書院依大清會典規定,各省府縣衙,須於所治,各自立學。但由於儒學兼理教育行政及地方科舉考試,平時開課講學時間有限,不敷所需,於是,書院應運而生。書院是由官民捐資建立的一種半官方的教育設施。經費自籌,直接來自民間;在管理方面,納入清政府統一的教育體制,是清代推行中等教育的重要場所。臺灣最早的書院為台南西定坊書院,該書院系1683年靖海將軍施琅所創。但臺灣首座具有完善規模的書院當推崇文書院,它是1704年臺灣知府衛台揆倡建。該書院原在台南府治東安坊,後移至台南府府學西則。1720年,台廈分巡道梁文煊又在台南創立海東書院。海東書院最初位於台南府府學西則,後移至臺灣縣縣署舊地。康熙年間創設的台南府這兩大書院,對臺灣漢文化教育事業發生了重大影響。此後,各地書院繼起,遍設府縣。如台南府的南湖書院和奎樓書院、臺灣府的宏文書院、台此府的登瀛書院、明道書院和學海書院,臺灣縣的正音書院、引心書院和蓬壺書院,鳳山縣的鳳儀書院和屏東書院,嘉義縣的玉峰書院,彰化縣的白沙書院和文開書院,雲林縣的龍門書院、蘭田書院,苗栗縣的英才書院,新竹縣的明志書院,宜蘭縣仰山書院,還有基隆廳崇基書院和澎湖廳文石書院等,全台共計44座。書院廣設,以為諸生肄業之地。“內設齋舍,延師主席;設監院以督之”。清政府還實行獎學和助學政策,“每月官師各試一次,取生童各二十名,每名給膏火銀七錢。課外各四十名,每名三錢七分”。“初,台士鄉試,例由海東書院給發盤費,以助肄業諸生。建省以後,官船往來,改發船票。而會試者從前新科舉人在院肄業者給以百圓,雖不在院而連捷者亦同,否則僅給四十圓。”                                義塾及社學 義塾及社學是臺灣初等教育的基本設施。1863年,臺灣首任知府蔣毓英設義塾二所于台南東安坊,其後各縣紛紛仿效建立。“四民之子,凡七八歲皆入書房,蒙師坐而教之”。教學內容為《三字經》、《千字文》以及四書五經之類。“未竣而教以制藝,課以試貼,命題而監之作。肄業十年,可能應試。其聰穎者則旁讀古文,橫覽史乘,以求淹博。” 社學是針對高山族兒童而設。“擇熟番子弟之秀穎者入學讀書,訓以官音,熟習之後,令其徙教生番子弟。”1695年,臺灣知府靳治揚于台南道創社學,而後,社學之風迅速漫延到南北路各高山族部落。據記,僅高山族平埔族中的社學就有埔裏26所,淡水5所,臺灣(縣)1所,鳳山5所,諸羅9所,彰化12所。高山族社學大體以乾隆年間為最盛 ,以後由於高山族迅速漢化,兒童多改入漢人義塾就讀,社學遂衰。社學衰落是漢文化普及臺灣的重要標誌。                                 新式學堂19世紀中葉以後,在國際政治、經濟的激烈鬥爭中,西方近代科學文化開始融入古老的東方文化。傳統的漢民族文化陣容為之改觀,興起一支生機勃勃的新軍。在祖國文化的輻射下,臺灣受到深刻的感應,新式學堂應運而生。1886年,第一任臺灣巡撫劉銘傳首創西學堂於臺北大稻埕,聘請中、外教師數名,擇全台聰慧子弟而教之,首屆招生64人,所開課程有英語、法語、地理、歷史、測繪、算術、理化、漢語等等。1890年,又設電報學堂於城內,招收西學堂和福建船政學校學生10人,學習有關電訊技術的各門課程。學生皆給官費,每年約用一萬餘 兩” 。同年,又設“番學堂”,招收高山族兒童20名,授以漢語、算術、官話、台語。“起居禮儀,悉仿漢制。每三日,導之出遊,以與漢人晉接,消其頑獷之氣,生其觀感之心。”巡撫劉銘傳並經常蒞臨學堂視察,鼓勵學習。 

2006-11-08 17:33: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瑀荷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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