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我是新任社區主委這個社區又沒有正式報備社區的管理費有6家多年未繳可以適用公寓大廈條例嗎催討管理費寄出存證信函該住戶又沒有住在這裡他也收不到申請法院支付命令一件需要多少費用另外強制執行不動產又要花費多少

2006-11-08 17:11:3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蛋蛋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有關催收部份,依據《公寓大係管理條例》第21條,應該要有催告動作!參考條文如下: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已逾二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至於,對方資料:可以到地政單位及稅捐單位(需花一千元)查對方財產及收入狀況!※為避免無謂爭議,建議您還是依規定程序、完成相關報備手續!

2006-11-09 00:27:31 補充:
回答你另一半~....-_-"

2006-11-08 19:26: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為何不去取得正式報備之社區,再依據《公寓大厦管理條例第21條例》規定辦理呢?

2006-11-18 17:38: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回答你一半 支付命令一件1000元 強制執行超過5000元 0.8元/百元

2006-11-11 04:02:39 補充:
哈哈 一人一半^^"

2006-11-08 17:30: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mic 2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