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了解法律的各位,如果只是背後出錢的金主,是否也牽涉到重利罪呢?我的朋友投資地下錢莊,可是他是依附在別的股東的名字下面,他說當初要投資的時候有留個人資料,我的朋友說他從來沒有出面去收錢,他也從來不過問發生的事情,他只要有錢拿就可以了,可是最近錢莊負責收款的人好像被警察抓了,我的朋友很擔心要是他的資料被洩漏出去,會不會也要吃上官司?他拿錢的時候也都是拿現金沒有用匯款,可是他真的很擔心,很怕自己的貪心會將他送進牢裡去,我的朋友沒有前科,請各位大大提供寶貴的意見救救他,謝謝大家。
2006-11-06 17:03:2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朋友算是幕後金主,應該沒有帳冊紀錄,他說他是依附在別人名下,也沒有大哥大通聯記錄,他連公司的電話名稱都不知道,也沒有銀行交易紀錄,最多就是有成員名冊。請問這樣能夠成證據嗎?
再請問一下,我查過一些法條,重利罪是不罰未遂犯的是嗎?而我朋友這裡沒有債務人的本票,也沒有債務人的聯絡方式,他只是單純的"投資",這樣如果被拖下水的時候,有辯解的機會嗎?謝謝大家。
2006-11-06 18:07:35 · update #1
再請問各位大大,那又如果我朋友告知錢莊說從現在開始他不願意再參予,這樣可以嗎?因為實際上他很久沒有收到錢了,以前曾經有收過,可是後來很長的一段時間都沒有收到錢,可是當你被抓的時候,該如何證明自己曾經有表示過不再參予了呢。
請問各位大大,法官又是如何證明我朋友有參予犯罪呢?難道只要曾經有參予過,即使後來不參予,可是N年以後公司被查獲,還是會有事嗎?
2006-11-07 11:25:16 · update #2
再請問大大,如果沒有匯款證明(因為當初是拿現金),但是有投入資金證明,那可以辯稱說投入的資金用途並不是拿來做非法用途,是要做其他的投資嗎?這樣法官會信嗎?
帳冊上應該沒有我朋友的名字(他自己說的),他是依附在他的朋友名下,也許有投入資金證明,但是是不是只要他的朋友不將他供出來,我的朋友就不會有事呢?又如果他的朋友將他供出來,他要怎麼樣才能脫罪呢?可以極力否認嗎?因為我認為法官似乎沒有比較具體有放款的證據,例如本票或是匯款證明之類的,這樣能定罪嗎?麻煩大大了。
2006-11-07 12:49:25 · update #3
請問一下我的朋友可以自首嗎?自首的話沒有前科是不是通常就比較不會有事情呢?謝謝。
2006-11-07 15:01:56 · update #4
應該這麼說
依據你說的事實"是背後出錢的金主,投資地下錢莊"
如果能夠被證明的話
那麼確實是重利罪的共同正犯
因為有犯意的聯絡(投資地下錢莊)
行為的分擔(負責出錢,別人放款加催討)
所以在事實上他已經是有犯罪的行為了
目前的問題只是他會不會被發現是出錢投資的人
會不會被發現?資料會不會洩露出去已經不是你或他能控制的了
2006-11-07 17:18:15 補充:
個人理解如下:1.重利罪是一個連貫的行為,如果他以後不再參加(也 順利退股不再一起投資),那麼之後當然就沒有重利 罪共犯的問題;但是之前的行為,還是要負責,所以 還是強調一點,如果能證明他之前有參與,那麼還是 有罪的。因此被抓的時候證明不再參與刑責可能比較 輕,要完全沒罪必須是從頭到尾沒有參與過。
2006-11-07 17:18:30 補充:
2.法官或檢察官可能從其他被告的自白(被供出來), 加上例如匯款單或交付投資金額的証明,帳冊(帳 冊一定有他的名字或代號,不然怎麼分利潤或分攤 損失)等證據來證明。如果證據足夠,還是有可能 將他定罪。 犯罪有追訴期間,重利罪應該是自行為終了起十年吧(但這部分最近刑法有修正,不是很確定)
2006-11-07 09:04: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錢莊.有帳本.本票.成員名冊.大哥大通聯紀錄.所有銀行交易紀錄.如果這些被收集.那一定是吃官司. 如果沒被檢警單位收集.那要看被抓的人會不會把集團成員.拖下水.如果有嫌疑犯.相信進警察局被警察問問題.出來的時候.相信是會很火大的.你可以問問你的朋友進過警察局被警察偵訊的嫌疑犯.會有什麼壞下場.因為你也知道有好人有壞人.警察也一樣是人.什麼事都可以做.
2006-11-06 17:33:1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 1 · 0⤊ 0⤋
出錢的人,刑法上可能論以共同正犯或是幫助犯,如果警方有查到帳冊,想要全身而退應該不容易ㄅ
2006-11-06 17:27:4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