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ㄍ位大大公證結婚需要什ㄇ費用他ㄉ明細費用ㄎ以請ㄍ位大大幫我寫清楚一點ㄇ謝謝妳ㄇ唷^^
2006-11-06 12:55:1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 1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婚姻與離婚
如何聲請公證結婚預約登記 一、登記日期應在您選定結婚日子之前五工作日以上,由一人攜帶資料前來填寫公証 請求書辦理預約登記。二、攜帶男女雙方及二位證人之國民身份證正本(並備影本附卷)及印章,結婚人及 證人皆須年滿二十歲,並於結婚日親自到場。三、結婚人若是外國人或華僑,除護照正本(並備影本附卷)外,應攜帶該外國或僑 居地政府機關三個月內所出具之單身證明書,該單身證明書應經我外交部駐外單 位驗證後,再送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覆驗。(如單身證明書係英文以外之 外文者,其中文譯本,亦須同上驗證。)四、結婚人若是男年滿十八歲,女年滿十六歲但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須加帶父母 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並備影本附卷)及印章。結婚日父母亦須親自到場。五、結婚人若是大陸地區人民,除旅行證正本(並備影本附卷)及印章外,應帶大 陸公證處三個月內出具之單身公證書,並經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六、公證結婚費用一千元,須英文證書者,加收四百元,預約登記時並帶護照正本 (並備影本附卷)。經商得公證人同意,於假日舉行者,費用一千五百元,須英 文證書者,一千九百元。七、公證結婚當日注意事項: 結婚人(未成年人,並包括其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及證人均應攜帶國民身分 證正本及印章親自到場。 結婚人是否穿著禮服皆可,但應服裝整齊。參加婚禮人員亦應服裝整齊。 於所訂結婚時間前三十分鐘辦理報到。 結婚儀式完畢,交付結婚公證書三份,其中一份儘速帶至戶政事務所供辦結婚 登記。八、未備事項,依最新相關法令辦理。
2006-11-06 12:58: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申請公證結婚程序 :
1) 結婚日期及場次由結婚人自定, 舉行儀式場次可選時間如下 (實際場次時間以各地方法院公告為準):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10時及11時, 下午3時.
星期六. 星期日及國定假日 - 上午10時及11時.
2) 登記時需由結婚人的其中一人至少於結婚日前三天(扣除例假日), 親自到各地方法院辦理登記. 地方法院辦收件時間為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實際收件時間以各地方法院公告為準)
3) 到服務台購買公證請求書一份(2元), 如有需要, 可購買結婚公證書英文版本(18元2份).
4) 把公證請求書填寫後交至服務台登記, 並繳交結婚公證書四份20元, 公證費平日1000元,例假日1500元,如需英文證書二份400元. (以上各費用以各地方法院公告為準)
申請公證登記時需攜帶物品
1) 結婚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一份, 印章及2位年滿20歲的證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要與結婚人無親屬關係). 如結婚人未滿20歲者, 但男滿18歲及女滿16歲, 必須有法定代理人(如父母)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鑑, 一同前往辦理登記.
2) 如結婚人為現役軍人, 另須提出經主管核准之軍人結婚報告表正本及影本一份.(另備影本一份存卷)
3) 結婚人如為外國人或國外華僑者, 則需提交出護照, 居留證及單身證明等, 單身證明如是在國外取得, 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即如其中一位結婚人為香港人, 則需把單身證明帶到香港金鐘的中華旅行社{駐港台灣外館}驗證). 其單身證明除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外, 須再在台灣經我國外交部複驗.
4) 如結婚人為大陸人仕, 則提交旅行證及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大陸公證處所發單身公證書.
其他注意事項
1) 結婚儀式將於各地方法院的禮堂內舉行, 為了確保您的婚禮順利進行, 可以在登記時順便查看禮堂位置及於結婚日時, 最少提前30分鍾到達.
2) 於結婚日當天, 新郎新娘及2位證人, 須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提前30分鐘報到. 如未滿20歲者, 法定代理人必須一同到場作證. 禮畢後, 會交付新人結婚公證書正本兩份及繕本一份, 給新人申請戶籍婚姻登記時使用
2006-11-06 12:58: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Renee Chen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