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我爸在我當兵的時候,幫我陸續買了2張保單(我爸不識字,後來我看過2張保單的內容感覺保險的地方只有壽險,其他意外險及醫療險等...好像都沒保到),但我還是決定繼續繳下去,於是我約保險業務員陳x嬌來家裡當面繳交保費(93年4月跟7月各一次),但她沒給我送金單,而是用一張紙上面寫[茲收到xxx(我)保費xxxxx元 日期93/04/20及93/07/11及陳x嬌(保險業務員簽名)]
但大約7月的時候我收到保險公司寄來的催繳單,我跟陳x嬌問過她說已經繳了,應該是電腦還沒入檔,一直到我收到第3次通知,我才打電話去保險公司確認,結果是確定沒繳,所以我立刻打電話給陳x嬌問清楚原因,她才承認她沒把我的保費拿去繳(約8萬元),後來她還跑到我家跪求我們原諒她,叫我們不要跟她公司申訴,經過我們私下多次商量(因為都是在我家且都沒其他人,所以應該不能說和解吧)是她把當期保費還我們,並把保單退掉(93/09/13填退保申請單的),而她開一張94/07/31的7萬元支票以彌補退保時的損失(她當時說7月才有錢,所以才開那麼久),但最後還是跳票了
本來我以為保單退掉了,那7萬元也應該是拿不回來了,所以就算了,結果我爸95/11/04晚上跟我說他在93/04~07的時候借她2萬元,她只有在剛開始的時候有還我爸5000元,其餘的錢都沒還,於是我立刻打電話給她,她說她目前沒錢還並等會會打電話給我爸跟他說清楚,但我爸在95/11/05晚上說她還是沒打電話給我爸,於是我在95/11/05晚上打了2通電話及95/11/06早上打了3通電話給她(她之前沒接電話還會回撥的),於是我用朋友的手機打電話給她,她就接了,我要求她在這個星期六(95/11/11)之前把欠我爸的15000還,不過我覺得不可能
所以我想問的是如果我現在走法律途徑還來的及嗎
那我現在應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ps:我現在還有她寫給我的那張收據,被退票的支票及那2份退保的申請單
請各位幫我想辦法 T.T
2006-11-06 18:51:1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大少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來得及處理,但是處理的方法是很絕的,請謹慎使用
2.他這樣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業務侵占罪,基本上如果他還在職,既然對
外代表保險公司,那麼該保險公司就要負責,而保險公司可以告他業務
侵占罪(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前條第一項指侵占罪)
3.如果保險公司能證明他不能代表該公司,那他可能犯了侵占罪(意圖為自
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或是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
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4.因此你可以下最後通牒,告訴他你們打算採取的法律動作,以及這樣的法
律動作後果是很嚴重的,看他如何反應(如果他又哭著求饒你們就考慮要
怎麼處理吧),如果反應你們不滿意,在法律上,你們是可以去告訴的.
(至於你手上的資料,應該都可以當做證據)
2006-11-07 17:43: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您好,我是保誠人壽業務員
依我看來,我覺得你採法律途徑好像沒有什麼優勢,畢竟沒有人知道他私吞了你們的保費!退保的保單根本不算什麼證明,保險公司絕對不會知道你為什麼要退保的^^
關於被跳票的支票,因為支票的追溯期"應該"只有一年,所以恐怕也是沒有辦法成為有效證據
希望有幫到你的忙^^
我想買保險最重要的還是業務員的道德品行,希望有機會在您需要的時候為您服務^^,寄信給我囉~~~
2006-11-07 15:00:21 補充:
根據我詢問法律所朋友的結果
她建議您可以利用那張收據作為一般民事請求證據,(雖然支票過期了,但也可以一併作為證據),因為一般民事請求追溯期為15年,所以應該可以試試看^^
保誠人壽 傾聽您的聲音
2006-11-07 09:53: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雅晴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