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在今年5月通過債權協商(我的最大債權銀行是安泰銀行)...
卻在6/1收到法院的本票裁定...送件的也是安泰銀行....
那時候,致電安泰銀行,法務人員說那是他們卻保債權的一個動作,
要我不用理會.
但在今天,我又收到法院的本票裁定...........
我每個月都有按時繳款......
二張本票裁定的內容一模一樣....文號也相同.........
為什麼會收到二次本票裁定呢???
接下來,我還會收到法院的其他文件嗎???
我又應該有什麼動作呢????
謝謝!!!!
2006-11-06 18:42:4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可能因為白天我家沒人在...都是由鄰居代收的...
還會再收到其他法院的文件嗎??
需要打電話給法院的書記官嗎???
還是打給安泰銀行的人????
我是會繼續繳錢的.....我想要快點把負債還清....
2006-11-09 17:16:20 · update #1
若我繼續按時繳錢...
就再也不會收到其他的法院文件了,是嗎?
2006-11-09 17:17:26 · update #2
1.兩個本票裁定文號一樣,那就是同一份,有可能第一份簽收有問題,所以
法院又寄了一份。
2.因為債權是存在的而且本票是本人簽的,因此對此裁定抗告的結果並不樂觀
3.如果對方法務叫你不用理會,目的是拿到本票裁定的確定證明,如果日後你
不履約的話,會馬上對你的財產執行
4.建議繼續按時繳款,以免銀行進一步動作。
2006-11-10 13:24:09 補充:
就個人理解,你各銀行都依約繳錢,銀行會繼續收,不會去進行下一步法律動作。
2006-11-09 13:43: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