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陳○蘭,某日凌晨與李○青、許○瑜、王○宇等四人,相約到台中卡拉
OK飲酒唱歌,至凌晨四時許結束後,由陳○蘭駕駛小轎車,搭載三人離去。
車到領東科技大學側門口時,陳○蘭疑因酒後意識模糊,加上車速過快,先擦撞同方向一輛機車後打滑,再逆向衝到對向車道,撞倒路樹後,一連衝撞路旁檳榔攤及餐飲店等三家店面,車身嚴重扭曲變形,同車四人重創,受困車內。
警方及消防隊員,據報趕到搶救,王○宇傷重不治,其餘三人均受重傷,經急救後脫離險境。
駕駛陳○蘭,經抽血檢驗,酒測值高達1.02。
本案陳○蘭酒駕肇事,就其事故內容分別違法那些法令規定?
陳○蘭酒駕肇事,構成那些犯罪事實?依規定應受到何種處罰?
2006-11-05 21:01:2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Ricky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酒測未滿0.55毫克未逾期機車30000元 小型車34500元 大型車37500元 逾期15天內 機車31500元 小型車36000元 大型車39000元 逾期15至30天內 機車34500元 小型車39000元 大型車42000元上 逾期30天以機車37500元 小型車42000元 大型車45000元超過0.55酒測以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會被處以52500之罰緩吊扣駕照一年並參加講習。另~會被以公共危險罪移送酒駕超過0.55罰款是5萬多,要是法院也判你罰金那加起來~~ 非常多錢你們還有人是死忙的,駕駛人也會有責任
2006-11-05 21:25: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月亮 7 · 0⤊ 0⤋
只要有喝酒,因而肇事,就算酒測過關,仍然是公共危險.
2006-11-06 15:51: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據本案所述陳小姐涉嫌觸犯刑法之公共危險=過失致人於死=過失傷害及民事毀損之責任除依法移送外受傷之家屬於本案起訴後可附帶民事賠償且肇事之車輛會遭移置保管外並吊銷駕照且處新臺幣15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刑責公共危險部份喝的越多罰的越重數十萬元跑不掉因造成死亡之結果可能會有牢獄之災不可不慎
2006-11-06 04:40:0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