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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店面可是我租約還沒有到期.可是房東要把房子偷偷的賣了.那麼辦呢?我可以告他嗎?請大家給予辦法.

2006-11-04 20:17:3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如果買方不給承租呢?

2006-11-04 20:51:45 · update #1

4 個解答

你可以繼續使用到租約期滿 (買賣不破除租賃)告他大可不必 要浪費時間 他要是真的賣出 買方會告他的一般這種情形 會有 3個可能性喔1.買方自己或派代表與你談 搬遷 PS:可談到搬遷費的補償(一並把押金算進去.他可以去扣賣方的價金)2.房東自己或派代表與你談 終止契約 PS:搬遷補償與裝潢補償3.自己說是2方的代表與你談 那你可以就搬遷及裝潢的補償與押金 一起談**可能性的問題 多半是 買方與賣方的問題 其實對方無論是誰都可以 不於理會 要是對方口氣差 就備案處裡即可 PS 房租別斷 不然你 會什麼都沒有喔

2006-11-04 21:14: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毛毛 6 · 0 0

1.如BigCat所說"買賣不破租賃",只要你有租約,法律就保障你的承租權,你還是可以繼續租用,而且是依原租約條件,不能調漲租金.
2.提醒你,記得向舊房東拿回押金,再以押金和新房東談直接換約,簽一份新合約,這樣比較好談.

2006-11-04 21:02: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

你想告他什麼?偷賣自己的房子?買賣不破租賃,你既然租約在手,就繼續開你的店就是了,沒什麼好告的!

2006-11-06 13:44:42 補充:
買方要告他什麼?買方付錢以前就該搞清楚房子有無租約。
買方不給承租?那就打官司囉!
在這種情況下,最強勢的是承租人,不是買方,也不是賣方。

2006-11-04 20:45:0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Big Cat 7 · 0 0

除非房東把自房子燒了;否則,您既然承租的話:使用權在您的手中,合約未到、根本無法干涉您對房子的正常使用!他賣不賣,喜音刀ㄟ逮記!

2006-11-04 20:33:2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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