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說 我可以進去裡面拿出我的東西嗎
像是畢業冊之類的...
2006-11-04 18:12:3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志暉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先說答案:答案是可以拿出你的東西
2.所謂查封可能有兩種,保全執行或終局執行,不懂沒關係,總之在查封之後
就剝奪了所有權人對房屋的處分權利(正確說是對債權人不生效力),但是
對於房屋以外的東西既然沒有查封當然還是可以處分
3.所謂的房屋,包括主物,從物,以及部分,簡單的說,房屋本身,水電設備
,窗戶窗簾一般而言都算是查封狀態了,但是像你問的畢業紀念冊,或是屬
於自己的一些文具衣物,應該都不算被查封了,所以要拿回還是可以.
4.一般封條不會把門貼住,應該是貼在門的旁邊,或是有人在的話貼在裡面,
封條不要去撕掉就不會有相關刑責.
2006-11-05 14:17: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動產可以隨意處理,房屋的附屬物就不能亂動了
2006-11-04 20:33:2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Big Cat 7 · 0⤊ 0⤋
查封是法院會在你們家貼上查封封條,一方面是法院要確認屋況並通知公告該房屋標的己不能買賣過戶,但是一直到房子法拍點交前,你家的房子所有權人還是你們的,還是可以居住使用,當然可以進去拿東西.
2006-11-04 18:22:0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
基本不要把封條撕掉就好,有些案子還有住裡面的
撕掉就犯防礙公務,已經拍定的也不可以進去變入侵.
2006-11-04 18:20:4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