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的制度中.承襲秦代的三公:太尉.丞相.御史大夫.他們的職責是什麼呢?
2006-11-04 18:01:04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愛玉 1 in 藝術與人文 ➔ 歷史
丞相的職能大體包括總領百官集議與奏事,封駁與諫諍,選用與監督百官三項。首先,總領百官集議與奏事。凡有重大決策,一般由丞相總領百官集議,之後,把集議結果由丞相領銜上奏,最後由皇帝決定之。集議的範圍 包括立 君、儲嗣、宗廟、郊祀、典禮、封建、功賞、民政、法制、邊事等等。其次,封駁與諫諍。所謂封駁,即對於皇帝下達的詔令有不符合法律、制度者,可重新密封還奏和加以駁正。所謂諫諍,即指丞相對於皇帝的過失直言規勸。第三,選用與監督百官。即有選拔任用官吏之權和監督中央和地方官吏之權。呈像對中央官吏的督察方式,主要體現在可彈劾百官和執行誅殺之權,甚至可先斬後奏。對地方官的督察方式,則主要體現在丞相主管郡國上計與考核,並根據官吏治績的好壞奏行賞罰。太尉官和丞相一樣皆為萬石官階,金印紫綬。西漢時太尉制度時置時廢,未有定制,這與太尉的執掌為掌武事有關。西漢初年,承楚漢相爭之後,四方未集,封建統治者為鞏固封建政權,往往賦予太尉以軍事重任,讓太尉親率大軍征戰於外,而且可以據軍情需要自行決定軍事行動,軍權甚大。如呂后死後,諸呂欲為亂,太尉周勃親自率軍誅滅呂氏,立文帝。吳楚七國之亂時,太尉周亞夫率軍攻滅之。御史大夫在漢成帝以前名義上雖屬三公之ㄧ,實際是位上卿,銀印青綬。位居副丞相,其執掌為輔佐丞相,典正法度、考課、監察和彈劾百官。
2006-11-05 01:27:26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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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4 20:24: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世民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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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6 11:45:2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先秦時代的中國,走的是『貴族治國』的路子。也就是說,所有的官員出身皆是封建貴族兼任,這種情況乃是原始社會部落共治所形成的政治制度。任何國家文明的發展初期,絕對沒有所謂『天下為公』的思想,國家的基本組成並不是人民,而是部落。單一國家的形成乃是部落與部落間相互鬥爭下的產物,或交戰、或同盟,進而建立國家的雛形。正因為國家的基本組成在於部落,所以國家權力也就由諸部落的首領所分享。國家的領導者只能有一位,所以這些部落領袖們只能共同推舉出一個部落領袖作為國家領導者,這便是『共主』。從這裡我們可以發現,所謂的『禪讓政治』其實不過就是部落間的推舉制度,與蒙古的『庫利爾台大會』相同。既然國家的領導者只能有一位,那麼其他的部落領袖該怎麼辦呢?國家事務繁雜,絕非領導者自己一人能夠完全處理,這時候就由其他部落領袖分享這些權力,所以當我們檢視先秦時代的官員出身,可說清一色的都是封建貴族,而這些貴族也就是部落領袖所演化。因此所謂的『卿』,其實就是貴族。太尉起源於『國尉』一職。『尉』本身是貴族身邊的護衛,屬於『家臣』性質。先秦時期,國家的軍事力量掌握在『卿』的手上,因此周朝建立封建制度時,規定大國有三卿、三軍,可見得『卿』不單單掌握國家內政,也掌握軍事力量。秦國廢除封建制度後,將國政交由外來的『食客』,軍事力量仍由國內貴族所掌理。秦始皇統一天下後,不再與貴族共享政權,因此家臣一躍而成為國臣,過去負責貴族人身安全的『尉』,自然成為主掌國家軍事力量的『國尉』。漢代沿襲秦制,設『太尉』一職,紫綬金印,俸萬石,地位與宰相相同,擁有開府的權力,為武職的最高榮譽。不過自漢武帝設『大將軍』之職後,太尉反而位在大將軍之後。如東漢末年,漢獻帝任命曹操為大將軍,袁紹為太尉,袁紹『恥班在公(曹操)下,不肯受。公乃固辭,以大將軍讓紹』。不過基本上太尉『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即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亞獻;大喪則告謚南郊。凡國有大造大疑,則與司徒、司空通而論之。國有過事,則與二公通諫爭之』,顯見太尉仍對國政有影響力。御史大夫是由戰國時各國的御史發展而來的。當時在國王身邊主要是記事。秦統一後隨著組織機構的擴大,置御史大夫為眾御史之首,地位『貳於相』,與丞相、太尉一樣擁有『開府』的權力,『銀印青綬,掌副丞相』。由於御史大夫的主要任務在於擔任皇帝與丞相之間的詔書傳送者,故對丞相起監視與制衡作用。加上此職多由皇帝親信出任,其權力有時更超過丞相監督百官。只不過,御史大夫雖然身分尊貴,品秩卻是很低,雖然說地位等同於副丞相,不過在品秩方面卻遠遜於丞相,僅於九卿同為二千石左右,與丞相的萬石不能相比,而御史中丞以下的諸御史官員,品秩更是低微。這樣的設計,最主要是因為御史大夫主要負責彈劾與糾舉百官過失,若是身分不夠尊貴,則無法直接與皇帝溝通,若品秩等同於丞相,則會形成為保地位而不敢盡責糾舉百官過失。另一方面,御史大夫倘若糾舉丞相過失,使丞相因過錯而丟官,御史大夫則可以接替擔任丞相的位置。於是御史大夫在擁有僅次於丞相的身分,卻沒有與身分相同的品秩的情況下,自然會覬覦丞相之位而盡監察之責。丞相在御史大夫的監視下,自然也不會掉以輕心而盡心治國,給予可趁之機。丞相即所謂的宰執,因此又稱為宰相。所謂的『宰』,指的是祭祀時負責分割祭肉的官員。古時候只有『祀與戎』為大事,因此負責主持祭祀的官員也是主掌國政的官員,這與埃及、巴比倫等古文明中的祭司類似。在西周時,位在宰執的是上卿。本來只有周天子才能設置,到了春秋時期,列國並立,周王及其上卿僅留有空名。到了戰國時期,七國都設有宰執,有的更一度稱上卿( 趙國藺相如便曾擔任此職)。不久宰執稱為相邦( 漢人敘史時因避高祖諱寫成相國) ,或稱丞相,只有楚國稱作令尹,這是南北文化的差異。職名雖然各異,但都是總攬國政的宰執。始皇帝統一六國後,以丞相掌理政務。『丞』是幫忙諸侯管理私人事務的官吏,也就是現在的管家,或是機要秘書﹔『相』本來是負責諸侯對外事宜的官吏,也就是現在的『公關室主任』,兩者合而為一後,成為掌理國家內外事務的官員,名列三公之首。這樣的演變,最主要是因為始皇帝原為諸侯,在統一天下後,為了獨攬權力,將權力收歸私有,不再與其他貴族分享,因此將權力交由私屬官員,以便於掌控。秦代丞相為百官之首,擁有『開府』的權力。所謂『開府』就是開設幕府,可以自行任免府中官員作為宰相的私人秘書。丞相的出身大多是從民間而起,率領三公九卿形成『外朝』,與皇帝的『內朝』形成對比。地方官員每年上繳賦稅與回報政績的對象也是宰相,稱之為『上計』。這樣的政治設計的好處是,丞相出身於民間,因此民間的聲音可以傳遞至朝堂之上。且丞相擁有的權利極大,遇到英明神武的皇帝,宰相自然聽命辦事﹔但若是遇到昏庸無能的皇帝,丞相也可以代掌朝政,使國家機器不至於出現問題。正因為丞相的權力極大,若遇皇帝的政策有問題的時候,丞相可以率領百官封駁彈事,拒絕執行,與皇帝形成對抗。
2006-11-07 06:41:4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潛龍子 7 · 0⤊ 0⤋
三公
周代三公有兩說。一說司馬、司徒、司空,一說太師、太傅、太保。
西漢時丞相(大司徒)、太尉(太司馬)、禦史大夫(大司空)合稱三公。
丞相是總理國政 下轄九卿
奉常(太常)、郎中令(光祿勳)、衛尉(中大夫)、太仆、廷尉、典客(大鴻臚)、宗正、治粟內史(大司農)、少府為九卿
漢武帝劉徹的舅舅田蚡、表叔竇嬰都當過丞相
太 尉(太司馬)則是用來總管天下兵馬 平定七國之亂的周亞夫就當過太尉
禦史大夫 就使用來糾正皇帝的過失 及彈劾百官 糾舉不法
類似今天的監察院長
晁錯曾經位列禦史大夫
東漢時太尉、司徒、司空合稱三公。又稱三司。為共同負責軍政的最高長官。唐宋仍沿此稱,惟已無實際職務。明清乙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只用用大臣的最高榮銜三公。
2006-11-04 20:03:0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5 · 0⤊ 0⤋
太尉 管軍事的 武帝時改為大司馬 後又改回太尉
御史大夫 彈劾官員 像現在的監察委員
秦丞相--一人或二人,二人時加左右字樣,以右為上。二世時一度有中丞相。一稱相國,李斯曾為丞相。
西漢丞相--初承秦製
中書令--武帝起,設中書令分行丞相職權。
大司馬
大將軍--昭帝時起,常以重臣、外戚,加“大司馬”、“大將軍”等頭銜實掌宰相職權。如大司馬、大將軍霍光。
三公--成帝后設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行宰相職權。哀帝時,三公改為大司馬、大司徒和大司空。
2006-11-04 18:49:2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