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人也跟大家一樣有著被樓上住戶的噪音深深困擾著,幾度上去溝通的方式換來無數的漫罵!對方揚言『讓你們沒有好日子過』,也確實他們也採取了手段~在網路上也曾經看到用蒐證的方式去告對方,但法官卻判因為只影響到個戶所以不成立控訴,看到這個不由讓人心酸。對於樓上那種低頻率的噪音「腳步聲、拖桌椅聲、小孩跑步聲、還有晚上10點過後連續好幾十分鐘的敲打拖」這些如要搜證看來是很困難!再者,經由管委會真的會有用處嗎?樓上住戶不會更變本加厲嗎?更何況本棟大樓是新大樓,任何運作狀況都還在整頓中,他們上去溝通的方式卻是「層層關卡」,先總幹事然後再主委,這之間,我們這些乞求一點安靜的的人是否還會遭受樓上惡鄰居持續的報復,這樣也頗無奈~對於這些惡人難道自己真的只能鴕鳥心態希望他們能稍為安靜一點嗎?或者是搬家了事嗎?希望大家給我ㄧ些意見~謝謝~~
2006-11-04 03:21:3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項中(罰六千元)的規定~是指: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所以,法官是依據「公眾」二字判定的 !其實隔音(噪音)問題,可以說是集合式住宅常見的煩人問題,在過去的實務經驗中,衝突可能是難以避免的!因為樓上的可能未住過大樓、隨便慣了;樓下的因為潛意識的針對特定事務開始注意!(也曾遇住戶特別注意消防門的,每天都要注意個四、五次以上) 所以,到最後仍是爆發衝突!個人建議:您應該找機會、直接上樓溝通並提供減低噪音建議;而在溝通前,養成攜帶錄音機習慣,如果對方實在是無賴;甚至,有出言恐嚇事實!就直接向警方報案、給對方一個教訓,也可讓對方不至於目無法紀、而作一些不經大腦的蠢事出來!(傳聞~立法院目前正在審議更嚴格的居家噪音管制標準,不知道是否可以通過?未來將可以更有效的約束惡鄰)
2006-11-04 17:04:00 補充:
不是檢舉噪音而是告他恐嚇!!
2006-11-04 05:15: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現有法規執行上會有難度~~快點搬家吧~~
社會秩序維護法有多少警察會開??? 大都是在抓鬧事或是改裝車重低音很大聲的
你這種小案子警察來個三次就把你規類成惡意陳情人...就不會甩你了
噪音管制法也一定不會超過分貝量!!而且超過也不列管~
2006-11-04 09:16:3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