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大廈管委會委員,接任時發現大廈裡竟然還有一個停車管理委員會,完全不屬大樓管委會管制, 而是由一家私人停車場公司管理,(沒有任何承租及其他相關合約) 所謂停車管委會實際上是虛設而其收費收據卻是開具為停車管理委員會, 不開具該公司名下收據, 多年來卻一直實際收費, 並沒有交回管委會, 而兩百多個車位主人也一直誤認他們是大樓管委會, 經發覺後上月本大樓會議決議收回後通知那家公司開過協調會, 口頭上對方也同意10月底無條件交回, 但至今非但不理我們還繼續強收管理費, 一副你奈我何的態度, 請問我們有何辦法處理, 對方多年來是否涉及不法? 如何追回大樓本身的公眾利益? 對方虛設管委會收費是否犯詐欺與侵占罪嫌? 謝謝!
2006-11-03 09:33:3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個人認為~您的問題:應該是先確認所謂「停車場地」到底是誰的產權?是專有的(私有產權):那所有權人是誰?是共有的(公共區域):那就查清楚對方是哪些人?公司登記狀況?依照個人判斷:對方應該沒有成立社區管理委員會條件,因為,一個基地(一張建照)要成立二個管理委員會並不是容易的事!(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6條)據此,對方涉及侵占或詐欺或逃漏稅嫌疑機會極高!如果對方所謂的委員會,只是爲了逃稅、詐欺,而侵占的話,建議您:一.成立專案小組;確認所有權狀況;調查對方相關當事人、參予人、公司 行號資料及財產狀況,並統計:自大廈成立以來,有多少費用進了他們 的口袋(例如5年×250輛×3000元=3百75萬元)!二.找律師、針對對方不法,蒐集相關證據、準備控告,併案申請假扣押、 防止對方脫產或人頭問題!三.重整區分所有權人資料(有缺的到地政事務所調閱)!四.備便更新地下停車場門禁系統!五.規劃大樓停車場管理辦法(含收費與使用規定),並籌辦「臨時區分所有 權人大會」、擬訂專案報告及停車規劃說明議題,進行大廈停車規則之 確認!六.擬訂管理規則、製妥帳務系統;並確認停車場承攬管理服務(勞務)合約 、公司與人力編制!開戰:提出告訴、辦理假扣押;接管停車場、設置設備;管理員進駐; 張貼公告;開辦「停車場管理、行政與收費」任務!※.天ㄚ,好嚴重的問題喔!
2006-11-04 01:06:12 補充:
這種佔地為王、魚肉鄉民的行為~版主應該提報流氓!!
2006-11-03 12:31:5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大樓管理委員會須向縣市政府報備
才可以成立
至於停車收費
若屬私地
而私地所有權人同意
當然可以收費
不過你應縣市政府查明是否有此管委員
若沒有備查而又不屬私人用地
而侵犯你們權益
當然可以移送檢察官偵辦
追究刑責並請求損害賠償
2006-11-03 10:33:1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