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的爸爸打電話來我手機留言
說如果再聯絡就要把我做掉之類的
請問這樣構成威脅嗎?
還有
前女友現在自己弄傷自己說要報復我
有什麼辦法證明跟自己沒有關係嗎?
請問上述這樣構成威脅嗎?
2006-11-03 17:54:2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朱古力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多謝那麼晚了您的細心回答
只是她爸一直強調自己黑白兩界關係良好
我很擔心會牽扯更多不應該的
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嗎?
謝謝您的幫忙
小弟真的感激不盡
2006-11-03 18:39:48 · update #1
1.前女友父親部分,已經是"恐嚇"了,這是有罪的,如果你能錄音下來
交給警方,並提出告訴,嚴重的話他要被關的
刑法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
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2.前女友自己弄傷自己,這個怎麼報復你,是說要告你說你傷害他嗎?第一
,是她要證明是你傷害的,不是你證明不是你傷害的;二,如果他弄傷自
己再提告的話,是犯了刑法169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
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
誣告可是重罪!!
2006-11-05 15:31:26 補充:
黑白兩道關係再好也強不過司法權(檢察官及法官)君不見這兩天最大的國內新聞嗎?另外既然是"前女友"她父親也恐嚇你不得再連絡那個人建議:就不要再連絡了雖然法律是可以制裁犯罪的人但是如果能夠事先的預防是比較有利的
2006-11-03 18:36: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結果說清楚了 也謝謝你的幫助:)
2006-11-06 10:19:0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朱古力 1 · 0⤊ 0⤋
既然有手機的語音留言,
那就是他恐嚇你的證據啊...
我的指導教授剛好是專"治"黑白兩道的人,
他是地檢署的檢座,
要備案嗎?
2006-11-03 21:07:0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