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大家好:
我兒子是中部某技術學院的學生
目前住在學校附近的出租大樓
今年9月份訂出一個機車停車場管理辦法
就是
停錯停車位的人由管理員拿機車大鎖將違規機車上鎖
違規人員要騎車時一定會發現無法騎乘
就必須找管理員來開鎖並須繳交200元罰金

管理辦法是要來管理犯錯的人
但是用大鎖將違規機車強制上鎖
我覺得非常不合理
是否已經侵犯人權我不曉得
請懂法律的人告知
謝謝!

我試圖與房東溝通
請他用其他辦法
例如:
先將違規**車拍照存證
再將違規機車移往其他無人的停車位
然後再通知違規人員來繳罰金
如果不繳的話
就從預繳的房租押金裡頭扣
但是他說:
住宿的人太多沒用這種方式無法達到效果

我覺得:
罰錢事小
用機車大鎖來鎖違規人員的機車並強制違規人員來繳罰金
非常不合理

請問:
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會比較好呢?
要找蘋果日報爆料嗎?
還是找消保官?
還是找消基會?

2006-11-02 14:06:5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蓋這棟大樓的屋主應該來頭不小(超過10層樓~有2棟,1棟租給男生,另1棟租給女生)
當初就是因為是全新的而且離學校又近租金也還可以接受才會租來讓我兒子住
我擔心爆料之後
很可能對我小孩不利

2006-11-02 14:14:06 · update #1

我兒子停錯車位是他不對在先
也影響其他車主的權益並造成其他車主的困擾
但是管理人員的做法
真的讓人無法接受
如果您是當事人
您會如何處理?

2006-11-02 16:46:22 · update #2

1 個解答

個人認為~憲法保障人民自由在過去的經驗中,車輛被管理人員上鎖,通常都是被提出侵權告訴,而且很少聽到敗訴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而言:佔用他人車位,不也是一種侵權行為嗎?至於,爆料的話,應該沒有一定的規則;這件事公事公辦的話,消基會應該也會建議您提出侵權告訴!對方來頭不小,只要依法處置,對方未必會自找麻煩、小事化大事,對小孩不利!天下父母心,您如此愛護小孩,令人感動;不過,在成長階段能遵守團體秩序,未必是壞事!能關心別人權益,把車停放於自己的車位上,當然就沒有被鎖車的問題!您老人家也不用如此牽腸掛肚了!

2006-11-02 23:08:19 補充: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把錢繳了,要小孩以後不要亂停、影響別人!建立他以後進入社會人際關係的基本認知!但是,如果對方是蓄意鎖定我或親友開刀的話:我會做好遷離的準備,並備妥相機、錄音機,等對方下次再犯時,拍照存證、打電話報警,錄下三方通話內容!然後,依據當時情況描述人事時地物、檢附相片,以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就侵權事實,限期答覆;逾期,則逕行提告!個人認為:要,就教育小孩;不然,就是「依法」討回公道!找其他管道出氣,只會模糊焦點,而且,容易衍生其他困擾與糾紛(易相對引起對方利用其他旁門左道的方式處理)!

2006-11-02 23:10:00 補充:
管理員也是受雇主指使的!

2006-11-02 15:36: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