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兩個月辦了一隻威寶的門號+手機是用零元的
可是我還有一隻舊的在用,我只是想要換那隻新手機,門號用舊的
結果威寶的門號從辦好到現在都沒有使用過,結果還是照算兩個月的月租費
這幾天寄來威寶的”拆機暨委外催收通知書”內容如下
親愛的xxx先生/女士
台端尚有逾期帳款新台幣$1021元整,截至2006年10月28日止仍未繳納,我們將進行門號拆機作業並行法律追訴權
本公司將執行 1.2006年11月8日欠費拆機 2.加計違約金新台幣$8000元整 3.帳款催收作業委外處理。請於收到本函3日內清償所積欠之款項,逾期本公司立即寄發存證信函,執意不繳款者則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予以強制執行。為免 台端之無謂損失及信用傷害,請立即以下列方式繳款。
背面書其中一條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八條之規定,擬將欠費事實等呈至地方法院,狀請對債務人發之付命令,俾利確保債權
我現在是個重考生,手機是我哥辦的,因某些因素我沒有辦法去支付第二隻手機的費用(我第一隻手機每個月電話費在400左右),而且手機辦來就有一些功能的問題,我不想繳這些錢給威寶,加起來快九千多的費用,對一個重考的人是很大的壓力,自己又沒有用到威寶什麼東西,又不想讓我哥受到影響,請各位幫幫我,因為我拿不出這些錢來
2006-11-01 15:11:1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威寶的門號我都沒有用(連sim卡都沒有拆開過),我想繼續用我舊的。
我是用禮券去換的空機,應該不能叫我付手機的錢吧,而且拿來用幾個禮拜後手機就有接觸不良的問題,更不合理
2006-11-01 18:16:17 · update #1
1.先說明電信業者在法律上確實有權利作如上的主張,而且看你的情況應該
也不太會構成有違消費者保護或其他法律的情形.
2.方案一是先把欠繳的部分解決,只要繳一千多元(相較於違約金八千元),
然後繼續使用下去.
3.如果你覺得這樣不划算,可以採取方案二,就是跟電信公司談判,真的沒有
什麼是不能談的,如果為了九千元要大費周章跟你訴訟,之後強制執行,人
力成本及費用就不止了,當然一開始打電話去公司會說不能減或減一點點(
這關係到催收成績與獎金),可以你可以慢慢跟他談,說你的能力只到哪裡
,看他們有沒有辦法幫你減免.
註:這點法院不能酌減違約金,因為你拿了人家的免費手機,電信公司跟你要
這樣的違約金金額應該不會不恰當.
2006-11-01 17:55: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多告一條惡性詐欺喔
不是那麼好成立的,唬唬債務人罷了!
2006-11-02 02:58:5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果亞 3 · 0⤊ 0⤋
建議先繳這1021的費用,否則你有可能會被電信業者多告一條惡性詐欺喔!!然後想辦法找朋友看有沒有人要接手使用,過戶給他!!
2006-11-01 15:28:1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