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他要離職,原因是他和老闆起口角,他目前沒有正式辦理離職手續,也沒有接交所有事宜,他打算先以曠職的方式離開公司,再來辦理離職手續,但是他上司說他如果沒有做好交接要告他,且他現在參與了公司的研發會議及內容,有碰到圖及數字,但沒簽任何保密合約及任何的協議,請問這樣是否會被告?
他這樣會涉及法律問題嗎????
2006-11-01 06:00:4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琦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說:啊琦啊~承蒙抬舉,您最好儘快告訴這位朋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如果受了委屈?應該依法尋求公道!何必自殘、讓老板正中下懷呢?沒有正式辦理離職=不告而別!任誰都會覺得不對勁的!連續曠職三天或一個月滿六次,依法,老闆可以開除他,不但資遣費一毛錢拿不到;將來到法院,法官就算看他一表人才,也會懷疑:到底有甚麼內幕或不可告人的事?而先對他打問號的!況且,公司是老闆的,她動甚麼手腳?也不是你朋友可預測的!萬一問到重點、朋友講不出來?可不是白白吃悶虧嘛!實際狀況不明,本人無從判斷亦無法給予明確解答;不過,相信我一次:用情緒處理事情,絕對不是一種正經的行為!
2006-11-01 13:41: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我個人認為!!他憑什麼告你的朋友呢???
既然他沒有簽任何的文件,或是口頭答應(有第三人見證或是在場等)!!
我覺得頂多只是"道德"上,說不過去吧!!
有一些公司,都會以3天無故"曠職"論!來做開除員工的赫組(這好像也是勞工局勞工條款吧!)
而我也曾經在一家私人的"中性服飾"批發商任職時,也發生過類似的情形!! 老闆和老闆娘的信念不同!而老闆又必須經常進出大陸批發衣服,所以只要他一回來,我們整各部門就必須依他的規格來做"大搬風"的動作!!因此我和他起了口角~
老子我上班上到一半,就丟下所有事~老子不幹了!!我就騎著機車走人了...
不幹(爽)的原因是,老闆再回來之前,老闆娘要我將一批老舊的衣服拿出做"特價"!!原價299特價成199(買三送一)!!但是卻有一件款式的T桖,老闆認為它過去的銷路很好,不應該拿出來做賤賣(其實就讓他賣100塊他們都還是賺耶!!)!!
我當時還和他講道理,因為我不認為那是我的錯(老闆娘又很怕老闆,所以就不敢出聲)!我只是依照上司(老闆娘)的交代,做我應該作的工作罷了!!
可是老闆有理說不清...只想罵我(因為那一件T桖,已經賣出9成!也就是說他認為他賠了很多)!!而我也氣不過,我才放下一切工作走人的....
剛開始,我也是想用曠職的方式離開!!不想在見到那些自私的傢伙(包括我身邊的同事)..
但是他...老闆卻打電話給我,威脅他要告我!!說我背信~且沒有依勞基法辦理離職手續(說我上班上到一半,就丟下所有的工作走人!!)!!說我偷取公司的智慧(當時我擔任公司的倉儲,所有的合作場商和下游攤販我都認識!!就連公司內部的作業程序和價格等等我都很了解!!他自己有2家門市和N處下游商家和6家合作場商)它就到勞工局,真的告我(民法)...
他要求我簽保密文件,限制我在5年內!不可以任職於各大小服飾業的工作,並且要無條件的簽署!!也就是說:這是我自願的意思...
屁啦!我怎可能笨到簽下去呢??要是我真的有違法,他老早就告了!!還到勞工局做協調呢(還要求我回去交接)??
不過!!當時我是有事先請教過" 律師 "的!!所以我才敢大言不慚的說NO呢...
我建議你,不妨請你的朋友走一趟律師樓!請教一下專業的律師,那才會對他的困擾有所幫助呢!!如果他付不起這各費用...建議他 走一趟"法律扶助基金會"吧!!他們會很熱意幫助你的!!
祝福你的朋友!!加油囉@@
2006-11-01 06:51:2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