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報告..
請問刑法的基本定義大概是哪些?
還有.有關刑法的資料,麻煩大家了!
2006-10-31 13:23:4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5 年 05 月 17 日 修正)
第 一 編 總則
第 一 章 法例
第 1 條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
分,亦同。
第 2 條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
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
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第 3 條 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
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
第 4 條 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2006-10-31 13:34: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董ㄟ 5 · 0⤊ 0⤋
人家哪是懶的找= =
就是找不到才問的 ~"~
2006-11-01 12:34: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刑法乃規定何種行為為犯罪行為[犯罪構成要件],及對犯罪行為人科以何種
程度之刑罰[處罰的刑度]之具有國家公權力之強制執行之法律。
上述為刑法之基本意義
2006-10-31 14:39:0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騎烏龜甩尾 5 · 0⤊ 0⤋
又是一個懶的翻書找答案的小鬼=.=
今天心情不太好
不想幫你解答
2006-10-31 14:32:4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