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媽媽已任職警察超過20年,並已到達 食糧 (即退休取回公積金) 年期,
問題是 :
她可否現在食糧後再重新返回以前的工作? (以前是可以的)
我需要正確答案!!
thx~~
2006-10-28 14:35:1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 政府
想問你的朋友母親是舊制抑或新制退休?因為兩種制度是有分別的。無論新制抑或舊制,如果你朋友母親在食糧前有良好人事紀錄,健康良好的話,是可以向警察部申請俗稱「翻閹」的合約聘任警務人員計劃。
樓上的仁兄說對了一半,「翻閹」的合約最長是三年,但試過有退休同事要逐年逐年簽約,或者這位同事當年因為欠下鉅額債項而退休,再申請「翻閹」也不定。
如果她身體健康而又想繼續當差,大可申請「翻閹」,退休生活並非人人適應,很多人都想千方百計延遲退休。
2006-10-28 17:39: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街坊保長 7 · 0⤊ 0⤋
佢幾歲呀?係唔係提早退休先?
如果佢係提早退休,佢可以係退左之後以合約形式再做警察,合約為期三年
不過要唔要佢就要睇當時需唔需要伙記、佢有冇不良記錄(行為簿有冇花)、有冇人薦佢等等
仲要睇佢既健康狀況係唔係良好等等既
2006-10-28 17:22: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