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剛買不到8個月,是中古屋,有管理的大樓,樓下說他家天花板漏水是我家造成,以前有找過前屋主,但是前屋主不願處理,現在找上我,我沒有改過任何的管路啊?我該怎麼辦?我需負擔那些費用?
2006-10-27 19:05:26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JCC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前屋主不願處理所以樓下也就放著不管,放到現在來找我,如果延誤的這段時間造成損失比先前嚴重,原來1萬可以解決變成10萬,那我不是很"雖"嗎?
2006-10-27 19:51:08 · update #1
檢查房屋買賣合約條文!!叫賣屋人負責!
2006-10-28 00:09:18 補充:
建築物瑕疵一般擔保五年;況且,樓下鄰居又已說明:之前就找過屋主!足見樓下損害問題,已是前屋主所造成!建議您:除非您事先已知情並同意概括承受;否則,應該先與樓下住戶商量,爲免損害擴大,暫時各出一半、並具體研究如何向前屋主求償!如此將可:事先防止傷害擴大、取得鄰居諒解並將矛頭指向這個賴皮屋主!
2006-10-27 20:09:1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先找出漏水點.看怎麼修.房屋已經買了.樓上樓下.都是鄰居.你說你雖.那被你那一戶漏水.從前屋主一直漏到你這新屋主的樓下是不是更雖.我做抓漏水這事我看很多了.維修費當然是你付.不過你現在是先找出漏水原因比較重要.而不是計較1萬或10萬.也許費用只要幾百元.
2006-10-28 08:12: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愛家宅修 徐文國 抓漏水 7 · 0⤊ 0⤋
房子若已辦理過戶,前屋主錢也付清,最壞的作法只能概括承受,否則要要求前屋主負責處理,只要把漏水的管路處理好即可。
之前新聞曾經出現一個判決,樓上得必須負起全責,請參酌。
2006-10-27 19:26: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4 · 0⤊ 0⤋
你應該可以跟那位屋主說,說不聽= =叫警察來勸,可以的話,用金錢解決就好,你應該是不需要負擔,之前屋主可能有改過管路,所以他才要賣...
2006-10-27 19:22:4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凱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