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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所謂"區分所有權"該如何計算?
是以個別住戶所有權狀面積除以所有住戶權狀面積總和來計算或是有其他計算方式呢?

2006-10-26 11:46:0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凉衫薄 3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再請問一下,公寓大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時的"區分所有權",該如何計算呢?

2006-10-26 12:26:18 · update #1

另,若有非社區住戶,卻因購買而擁有社區地下室的停車位,這樣是否也應視為區分所有權人呢?

2006-10-26 12:31:50 · update #2

1 個解答

公寓大廈所謂的區分所有權有二種一.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  區分所有:指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專有部分,並就其共用部分  按其應有部分有所有權。二.買房子時,建商所提供買屋契約上(含有公設面積比)的總銷售坪數!!.※第二項的部份,如果用在大會表決:有所謂「區分所有權比例」的問題! 太多,限制在五分之ㄧ內!(社區100戶有八十戶是你的,還是算1/5比例) 太少,(一戶多人的話)一個專有部份、只能有一人代表!

2006-10-26 18:25:21 補充:
版主要的答案~小弟通通都給您了!(詳另提問答)

2006-10-26 12:23: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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