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真的很困擾.......請各位懂法律有良心的朋友幫助我我大致說明一下就是我曾與一位同學共同向一位朋友借款也同時簽有協議書並有註明我和我同學分別各償還多少我的保人是我父親而我同學的保人是他姐姐(抵壓都是房屋權狀)但我父親於不久後馬上清還了我的部份 ,但我同學一文都沒拿出來所以這位朋友很可惡的說我和我同學是共同簽約的因此一直不肯將我家權狀還給我們在苦無對冊的情況下,我父親就代為償還我同學那筆錢等於說我們家已將整條錢包含利息全數還清(每一筆匯款我們都有留下收據跟證明)但這位借款朋友依然提出告訴並將房屋債權轉讓給他人實在很可惡,欺負我們不懂法律但開庭的結果是我家勝訴 ,因為法官認為不能一案多告連許多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書記官跟協議庭法官都說此人很佼滑不過這位朋友依舊非常奸詐的又將債權轉讓我完全不認識的人再提告導致我家的房子一下假扣壓一下又被查封而我父親已經為這件案子來回奔波了近三年律師都認為明明可以打贏的官司為何搞了這麼久 ,但因我父親真的年紀大了我希望有哪位大大能幫助我給我方向或願接這案子幫助我們 , 聽聽我親自說明整個的過程任何能幫助我們的請與我聯絡.........謝謝我真心請正義的律師或各界朋友幫忙.......謝謝
2006-10-26 10:12:55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這問題我大概跟你講一下.一方面你應該也得去追溯當初跟你一起借錢的那位朋友.把他的錢也追回來.再來.你家一定會勝訴.但是我很納悶.既然你有清償證明.你給法官看.房子應該就得環給你.而不是給你給別人再繼續告你才對.應該是很單純.但是你的自述我不太了解.因為如果他有度讓.也得是你家沒錢後他有設定吧.
字眼上看起來珍的很簡單.不隻道有沒有機會跟你詳述.以下我給你一些建議
你可以找當地民意代表協助你.如果因為是行政漏洞.舉辦記者會.對你幫助應該很大.也可以馬上結案.你也可以打電話到當地民意代表服務處.他們都有免費律師諮詢.對你也有相當幫助.我是立法委員助理.很希望幫你的忙.但是我看不懂.我留下我的網址.你可以跟我連絡.dppz200@yahoo.com.tw
請你跟我說你住哪裡
2006-10-26 10:53:3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1.你沒留下聯絡方式怎麼與你連絡?
2.權狀被扣著,當初在訴訟時應該請求返還,現在可以去辦理補發。
因為現行法律是採登記主義,權狀被扣著並不影響所有權
3.關於返還借款官司已經勝訴,在法律上有所謂既判力,白話的說,禁止重複起訴,一事不再理,因為未來面對同一訴訟,只要如此主張(且提出證據),法院就會以裁定駁回。
4.債權讓與只是受讓人承受原債權人的地位,還是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
2006-11-01 08:44:1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Domingo 7 · 0⤊ 0⤋
似可以解決我雖不是很空,但我可以幫您安排律師 可與我連絡
2006-10-26 18:19: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佑一 7 · 0⤊ 0⤋
為何不一開始就找律師ㄋ
2006-10-26 10:47:3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
您的問題其實應該不至於那麼離譜.只要有提出..債權..其實都不是合法取得.理論上都是違法.如果再告..訴訟費用要對方付...並就債權亂移轉.且亂告提誣告或反訴
不當得利行為..給對方小小教訓.....
2006-10-26 10:41:3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