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社區因為遭小偷而把四個逃生門都封死...
可是守衛卻還像沒事一樣(沒被換掉)
而且守衛變成只有顧一個小門而已(住戶自己也有感應卡)
所以守衛根本就非常非常閒(常常一群人大聲聊天)
在這不景氣的時候還能領27000元(史上最輕鬆的工作)
真的很氣人>"<
我該怎麼辦????
2006-10-25 12:25:4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逃生門~本名為「消防安全門」這個門,具有:防止煙囪效應、緊急逃生及救難功能!在建築執照使用申請時,是重要的檢核發照項目之ㄧ!門ㄦ都沒有(封死安全門),就是破壞消防安全設備、違反《消防法》!嚴重的話,依法: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金。所以,建議您應該告知管理委員會:別把委員當到變成囚犯都還不知道!.至於,管理委員會依法:必須負責社區管理服務人員的委任與監督!沒做好的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訂有罰則,專罰主任委員的!建議您:應該要求管理委員會做好監督責任、明訂警衛職掌與罰則 並落實執行,免吃罰單!
2006-10-25 16:12: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TT 7 · 0⤊ 0⤋
每一戶簽名連署 , 希望大樓管委會能夠處理 , 如果不能處理 , 只好通知警察處理 , 再不行的話只能上訴法院了~
2006-10-25 12:28: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77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