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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因妨害風化罪,在簡易判決書上寫
『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叁佰元折算一日。緩刑四年。』
請問這樣子需要進去服5個月的有期徒刑嗎?
還是用易科罰金叁佰元折算一日就不用服刑期呢??
重點:緩刑四年的意思是指有期徒刑伍月可以不用被關???那不曉得易科罰金叁佰元折算一日???還要不要繳
PS.叁佰元應該是銀元 所以新臺900元*5個月是這樣算嗎??
我想問的重點是需不需要罰錢和服5個月的有期徒刑
請個位對這知識了解的人 幫助我一下 謝謝

2006-10-24 21:17:53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5 個解答

一、主文「判處有期徒刑五月,如易科罰金,以三百元折算一日。緩刑四年。」這是指被告所犯之罪係最重本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而被宣告六個月以下之刑,故依刑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宣告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如被判七月以上就不會宣告易科罰金,判多久就關多久)。另因被告符合刑法第七十四條緩刑之要件,所以對五月易科之宣告刑再為緩刑之宣告。所以,結論被告是不用關的,且只要在判決確定後四年內未經撤銷緩刑,四年後該刑之宣告即失效,視同未宣告(所以不會有視同執行完畢,而有累犯之問題)。如果四年內緩刑被撤銷,就要執行所定五個月有期徒刑,此時可以聲請易科罰金。所以法官判易科罰金及緩刑,是給被告雙重之優惠。

二、「懂」及「月亮」的回答有誤。因易科罰金及緩刑之間並沒有選擇之關係,本案被告就是執行緩刑,要一直到該緩刑被撤銷,才有是否易科罰金之問題。且緩刑期滿刑之宣告消 滅,視同未宣告刑,此與易科罰金視同執行完畢不同,因視同執行完畢等於已執行其刑,故五年內再犯罪會有刑法第四十七條累犯加重之問題。

三、「五哥」的回答亦不完全正確。刑法固於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其中四十一條之有關易科罰金之標準將銀元改為新台幣,但在適用上要配合刑法第三十三條及刑法施行法一之一條綜合來看。若是單純宣告易科罰金之情形,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比較,以舊法(即採銀元對被告有利,因採銀元制,一日換算為新台幣九百元,採新台幣制,一日至少是一千元,也有可能二千或三千,此要看法官之宣告),本案被告受宣告易科罰金係以「銀元」為標準,所以本案以後若有緩刑被撤銷,要聲請交罰金時,應以新台幣九百元折算一天,即900x150=135000元。
四、連戰的補充意見正確。
五、以上請參考。

2006-10-25 12:59:1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紅豬 3 · 0 0

如果宣告緩刑就不必繳易科罰金了,但是四年內不能夠再度犯罪,否則撤銷緩刑,可能必須服刑,也有可能必須繳交罰金.

2006-10-25 00:35: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President 4 · 0 0

如是今年7月1號後所犯之案件,該罰金皆以新台幣計算。不再是以銀元計算,因已不符社會經濟狀況,於今年95年7月1日皆以新修刑法適用。
依據刑法第33條第一項第五款所規定:
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意思是說罰金至少皆為新台幣一仟元,如有零數,至百位數計算之,並不以四捨五入取之。
ex:罰金為1' 2060元----收取1'2000,60元不以計收。

2006-10-26 01:25:27 補充:
了解~從舊從新原則適用..謝謝紅豬^^

2006-10-26 01:27:18 補充:
刑法第 2 條 (從舊從新原則)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2006-10-24 21:51: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2 · 0 0

『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叁佰元折算一日。緩刑四年。』法院判刑其5個月,可以用罰款扣抵刑期罰金一百=300台幣罰金三百=900台幣一日可以台幣900扣抵刑期5個月,就以5個月有多少天數x900台幣= 罰款總額四年緩刑緩刑就是留校查看,只要這四年內你不再犯,那5個月的有期徒刑就不必關!!反之~ 如在緩行內有在犯除了~ 必須面對再犯案的刑期外還要加上原本的刑期

2006-10-25 01:50:10 補充:
你朋友可選擇接受緩刑4年或是~易科罰金總之~就是给錢就沒有緩刑選擇緩刑~四年內就不能再有犯案,否則馬上關進去

2006-10-24 21:39:0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月亮 7 · 0 0

你朋友可以選擇緩刑或繳交罰金。
如果你朋友選擇了繳交罰金的話,那就當作5個月的有期徒刑已經服刑完畢了。
但如果你朋友選擇緩刑的話(就是不要去繳罰金的意思),那就必須等到四年後,有期徒刑的宣告才會失效。
其實兩者差別在於處罰完畢的時間點啦!
附帶一提,你朋友要繳的罰金是900元*30天*5個月。

2006-10-24 21:39:0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阿展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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